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重点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4.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
5.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10.深入开展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
二、个性指标
1.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公司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反垄断法、标准化法、计量法、价格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专利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认证认可条例、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特殊食品及食盐、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普法教育与日常工作互相渗透,相互融合。
2.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计量日”“标准化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9国际认可日”“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开展旨在提高老百姓质量意识和经营者守法意识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3.紧密结合农资打假下乡、食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和宣传活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氛围。
4.做好打击和防范传销普法宣传。
5.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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