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0730)
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湖湘味餐馆使用的菜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5月31日,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湖湘味餐馆使用的菜碗(复用餐饮具)(消毒日期:2024年5月31日)抽样检验,2024年6月29日,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FS2406000300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本局执法人员已于2024年7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至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菜碗已全部使用完毕。因当事人使用的不合格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无法进行召回。本局责令当事人自查整改,加强餐饮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经当事人自查,分析不合格原因系洗涤剂使用过量、浸泡时间过短、冲洗不彻底。2024年7月23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整改报告并经本局复查,整改到位。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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