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德市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常食药监发〔2018〕30号)
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现将《常德市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德市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
2018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局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四个最严”,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源发性、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事件的底线,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用保健食品和使用化妆品的安全。
一、加强监管能力素质建设
(一)建立能力支撑体系。按省局要求建立飞行检查员和跟踪检查员专家库,通过专家库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兼顾有因检查和随机抽查的需要,加强并调动各级监管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属地责任落实。
(二)利用好数据平台支撑体系。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湖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品种数据、监管数据和检验检测数据录入《湖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彻底解决当前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底数不清的问题,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落实好不同层次培训。一是按要求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监管业务培训;二是结合辖区内监管形势与任务开展好监管业务培训,市、县两级组织开展监管业务培训至少一次以上;三是加强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培训,强化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四是督促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二、按规定完成好许可备案
(一)按要求完成保健食品经营的行政许可工作,杜绝无证经营现象。
(二)受省局委托,按规定开展好保健食品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审核工作。
(三)受省局委托,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中声称生产条件无实质性改变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该企业原许可事项是否无实质性改变的现场检查意见。
(四)积极参与省局组织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工作,担任观察员,受省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的现场复核工作。
三、完善日常检查工作机制
(一)完善飞行检查工作机制。突出飞行检查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控为核心,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启动、检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程序,严格各方责任和义务,提升飞行检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完善跟踪检查工作机制。按照省局跟踪检查制度,组织开展交叉互检,检查评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核、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生产经营。通过跟踪检查进一步排查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完善专项检查工作机制。根据监督抽检、风险评估、专项抽检等发现的问题产品和隐患,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欺诈虚假宣传、会议营销和美容美发机构使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或自制化妆品行为等市场监管难点组织专项检查,逐步形成专项检查常态化、程序规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各单位在完成上级整治要求的基础上,要贴近监管实际开展好专项整治,增强整治的针对性、靶向性。
(一)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内容:一是按上级要求继续开展好“护老行动”(通过会议方式非法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经营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夸大产品功效、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内容);二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三是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未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的行为。
(二)化妆品主要整治内容:一是美容美发店和宾馆、酒店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的或有自制化妆品行为的;二是经营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但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三是化妆品经营企业未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的行为。
五、加大案件办理和考核力度
(一)各区县市局全年办理案件数不得低于4起,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二)各级监管部门必须实事求是完成好上级重点业务考核内容,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2次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并按要求及时将监督检查信息录入《湖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系统》。
六、强化监督抽检与不良反应监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作为监管技术支撑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制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要求安排与抽检任务相对应的监督抽检经费。市局负责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对所生产的产品抽检做到全覆盖;市局对重点监管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抽检不少于50批次,区县市局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抽检分别不少于10批次,并按照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要求,抓好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注重抽检结果运用。
(二)落实好省局出台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和哨点管理规范,发挥不良反应报告对化妆品安全的预警作用,更好地服务监管。
七、明确事权规范信用体系建设
(一)全面统筹规划,明确监管事权责任,推动和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启动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分级监管全覆盖。
(二)以《湖南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系统》为载体,按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要求,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结合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可追溯。全面实现一企(户)一档,进一步规范统一监管档案和经营档案,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
八、严格落实信息工作机制
(一)严格按照上级监管信息工作要求抓好落实,及时录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监管信息和备案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监管工作报表。
(二)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
(三)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沟通机制。保健食品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和监测数据、投诉举报、稽查办案、舆情监测、不良反应监测等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和沟通。
九、严控风险严格落实责任
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高风险品种问题特别是重复性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一)聚焦共性问题。结合企业大小规模、品种风险大小、年度抽检监测等情况,列出高风险和企业清单,实施精准监管、靶向监管。加强高风险品种共性问题研究,深入挖掘“潜规则”问题,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
(二)聚焦记录问题。以高风险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全过程记录检查为核心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产品追溯制度,确保问题能追根溯源。
(三)聚焦小作坊问题。一是把握好小作坊、黑作坊风险的危害性。小作坊监管不好、黑作坊遏制不住,必将带来区域性风险隐患,必将影响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整体安全环境和常德的形象。特别是随着互联网销售的迅猛发展,小作坊、黑作坊潜在风险影响随之扩大,波及范围随之较广。二是增强小作坊治理的紧迫性。省局今年将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小作坊监管力度,开展小作坊基本情况调查,研究针对性措施。各区县市局要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健全小作坊监管台账,掌握小作坊情况,推进实施动态管理,明确“打击取缔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时间表。
十、共建共享形成社会共治局面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常识;及时妥善处理媒体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提升监管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鼓励公众投诉举报。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非法宣传或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为投诉举报,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编印宣传册、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画、开展科普讲座等形式,对社会公众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同时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在开展舆论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客观、理性看待有关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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