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省质监局《2018年“质监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市稽查支队:
按照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关于“质量提升年”总体部署和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会议具体安排,省质监局决定2018年继续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全力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和区域集中整治力度,切实保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于近期制定了《2018年“质监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分工和程序加以落实,在文件要求时间内将行动情况报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科(包括总结和统计报表及媒体宣传纸质、视频资料)。
联系人:云赟 电话/传真:2691629 QQ:595089820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4月2日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印发
2018年“质监利剑”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按照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关于“质量提升年”总体部署和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会议具体安排,省局决定,2018年继续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全力加大执法打假力度和区域集中整治力度,切实保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重要论述武装头脑,围绕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质量提升为目标,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聚焦重点产品、行业和地区,增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大案要案,督查督办一批性质恶劣重点案件,集中公布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件,研究破解一批质量违法“潜规则”。通过开展“质监利剑”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实现案件总体数量和办案质量“双提升”,为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提升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以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为重点的消费品打假“质监利剑”专项行动。以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家具家装产品、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空气净化器、室内加热器(包括速热水龙头、电取暖器等)、电动滑板车等产品为重点,配合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依法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为重点的农资打假“质监利剑”行动。围绕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重点查处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和短斤缺两等计量违法行为,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化肥产品农资打假集中行动。
(三)深入开展以钢材、电线电缆等为重点的建材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以钢材、水泥、玻璃、电线电缆、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防水防火材料、涂料、人造板、消防产品等为重点,依法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去产能”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地条钢”、热轧硅钢片、用水量9L以上的便器、电解铝、平板玻璃等淘汰落后建材产品违法行为。
(四)深入开展以滤清器、内饰、汽柴油等为重点的汽车配件和汽柴油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以制动器衬片、滤清器、增压器、电池、灯具、轴承、轮胎、内饰等产品为重点,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未经认证出厂、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查汽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掺假、虚标标号、无证生产以及计量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和烟花爆竹等为重点的涉安产品和领域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依法严查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查生产假冒伪劣、“三超”(超规格、超范围、超药量)和“假大空”、无运输包装或运输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违规使用含铅化合物等国家禁限用药物加工烟花爆竹产品违法行为,严查无证生产以及生产假冒伪劣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违法行为。
(六)深入开展以消费品、生产资料尤其是电商产品问题集中的地区为重点的区域整治行动。对主流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率高、发生社会反响强烈质量事件、质量违法行为较多的区域进行质量问题排查,先摸清重点区域企业数量、整体质量水平和质量违法趋势,然后制定相应措施实施分类整治,推动重点区域产品质量提升。
在抓好上述执法专项行动和区域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一是按照省政府、省“双打”办的要求,狠抓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大宗出口商品整治和重点案件的查办及长效机制建设,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省“双打”办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二是认真抓好配合相关部门专项打假行动,认真配合开展化解过剩产能、“伪基站”“黑广播”等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执法打假工作。三是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案件分析、行业调研、企业调查等方式,确定本地区的执法打假重点目录,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打假工作,构建以执法打假重点产品目录为指导的工作模式。
三、工作措施
(一)全力加大质量违法线索摸排力度。一是充分发挥12365热线、电商执法中心、监督抽查、媒体舆情分析、行业协会作用,紧紧围绕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易发、高发质量违法行为的重点地区,广泛开展质量违法线索搜集,快速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二是健全案源搜集排查机制,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加强暗访摸排。必要时,组织执法人员、行业协会、技术机构、被侵权企业、新闻媒体或者社会调查公司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三是发挥大数据排查的作用。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根据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投诉举报、日常检查等数据以及违法失信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生产经营行为和产品规律特征,带动和指导执法办案工作。
(二)全力加大执法打假查处力度。一是坚持打击、宣传、共治并举。把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大案要案作为重中之重,通过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推进“质监利剑”行动深入开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质量违法记录及公开制度的执行,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严重质量违法惩处机制,增强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继续强化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和协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内外协调配合,加强执法打假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加大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衔接、联合办案力度。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对重大突发案件,深入执法一线,现场指挥,靠前督战,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省局将选择一批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挂牌督办。
(三)全力加大区域整治督导力度。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措,协同配合,综合治理。针对重点区域不同质量问题,综合应用打假治劣、质量帮扶、标杆带动等措施,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二是强化整治工作措施。强化执法检查、稽查建议、行政约谈、层级督查、挂牌督办等措施,落实属地责任。对区域性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约谈政府负责人,加强舆论监督,倒逼整改落实;对久治仍得不到解决的突出质量问题,要提请有关部门问责。三是完善整治工作机制。要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健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四)全力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一是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执法培训制度,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工作。大力推进技术执法,强化技术手段在执法打假中的应用。二是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省局将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检查和执法办案的指导。市局要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疑难案件和跨区域案件要加强案件会商指导,强化基层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廉洁办案意识,提高办案的专业化水平。三是持续抓好执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以从严治党为抓手,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十条禁令”》,不断改进执法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和严肃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杜绝涉刑案件不移送、不通报;坚决杜绝有案不立、办关系案、办人情案;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礼品礼金等行为。
(五)积极探索执法打假后续服务方式。结合新时代下执法打假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树立服务性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开展执法打假后续服务,对轻微和一般质量问题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查处后,帮助企业整改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坚持以“质监利剑”行动统领推动执法打假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把“质监利剑”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调度会制度,省级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执法打假工作调度会,市级局每月应召开一次执法打假工作调度会。通过工作调度会、案件会商会、工作督办会等形式,提高执行力,确保执法打假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督查考核。省局将根据《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办案工作考核及经费安排办法》(湘质监函〔2017〕339号)对各市州办案情况进行考核。加强日常和定期执法督查工作,积极利用12365信息化系统,建立“远程化检查考核、扁平化督查督办”的督查考核新机制。省局将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但案件办理较少和零办案单位采取行政约谈、通报,对办案数量和质量持续下降的单位,责令作出检查并进行通报;对督查考核中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执法行为的,将通报相关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始终坚持主动宣传、边打边说,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讲好执法故事,传播好质监声音。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定期进行集中公布,提高执法打假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
(四)加强信息报送。进一步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规范和畅通信息报送的渠道,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请各单位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质检12365统计分析系统应用和加强执法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质检办执函〔2018〕228号)上报执法打假数据,通过总局综合行政管理信息应用平台、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局报送“双打”数据和简报信息。在报送2018年执法打假工作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时,将“质监利剑”行动组织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一并报送,大案要案和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联 系 人:缪 勇
联系电话:0731-89967509 89967511(传真)
电子邮箱:2996714665@qq.com
省局稽查局QQ群:174543504
附件:湖南省质监系统2018年 1- 月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docx
湖南省质监系统2018年 1- 月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 序号 | 案件 名称 | 立案 (件) | 结案 (件) | 案件 类别 | 大要案件(按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数额分类)(件) | 移送 案件 (件) | 案件信息公开 (件) | 备注 | |||
5万元以上 | 15万元以上 | 50万元以上 | 100万元以上 | |||||||||
市州局/省直管县局 | 1 | |||||||||||
2 | ||||||||||||
… | ||||||||||||
县局 | 1 | |||||||||||
2 | ||||||||||||
… |
填报说明:
1.市州局统计县局办案情况合并市州局本级数据上报省局,省直管县局报表直接报省局,0办案件的单位作0申报处理,但要在报表中体现;
2.目录中案件已立案在立案栏填写“1”,已结案在结案栏填写“1”,已移送在移送栏填写“1”,案件信息已公开在信息公开栏填写“1”;
3.案件类别填写 农资,建材,汽车及汽车配件、车用汽柴油,特种设备,消费品,其他类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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