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野生动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常市监〔2020〕1 号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国市监明电【2020】2号)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野生动物市场专项整治。
一、加强检验检疫力度,对竹鼠、獾、蛇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禁止转运贩卖,对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进入市场。
二、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和网站开展地毯式排查,严禁违法违规交易的野生动物及制品进入超市或餐饮环节。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各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不得非法经营各种野生动物及制品。
四、食用野生动物存在健康风险,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合理健康饮食。
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加强社会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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