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德山乾明袋鼠妈妈托管中心使用的汤碗(自行消毒)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2日,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德山乾明袋鼠妈妈托管中心使用的汤碗(自行消毒)(加工日期:2024年10月22日)抽样检验,2024年11月6日,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FS2410058500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本局执法人员2024年11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至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汤碗已全部使用完毕。因当事人使用的不合格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无法进行召回。本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加强餐饮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经当事人自查,分析不合格原因系清洁人员操作不当以及清洁流程管理不严谨所致。2024年12月23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整改报告并经本局复查,整改到位。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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