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社区团购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的公告
社区团购增加了就业机会,促进了社区经济的活力,但部分社区团购的无序竞争也侵犯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团购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切实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现就规范社区团购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得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社区团购经营者应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制定商品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于另行收取打包费、配送费等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实施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不得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一是不得通过垄断协议实施垄断。具有竞争关系的社区团购经营者不得达成实施固定价格、分割市场、限制产(销)量、限制新技术(产品)、联合抵制交易等垄断协议。二是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不得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限定经营者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三是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
三、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社区团购经营者应当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实施商业混淆、商业诋毁、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危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不得采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社区团购经营者及提货点工作人员不得编造、删除、隐匿、诱导、强制消费者评价,或者混淆不同商品(含服务)的消费者评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使用虚假宣传、促销方式、样品、说明、标准、认证资质等信息误导消费者;不得采用虚构现货、虚假预订、虚构原价、虚假抢购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