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公告
常德华商昌源纸品有限公司等47家单位:
本局于2025年10月1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常市监罚告〔2025〕53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常德华商昌源纸品有限公司等47家单位连续6年及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对常德华商昌源纸品有限公司等47名家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常德华商昌源纸品有限公司等47家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常市监罚告〔2025〕5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
行政处罚告知书(常市监罚告〔2025〕53号).doc
联系人:李耀刚 金浩 联系电话:0736-7785360
联系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朗州北路1889号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06室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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