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湖南应用技术学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鲜肉(猪肉)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0114)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肉(猪肉)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1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湖南应用技术学院采购的鲜肉(猪肉)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JC25430000004444326ZX。2025年10月17日,本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检验报告(№:A2025-05-J36525),当事人的鲜肉(猪肉)经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实测值为204ug/kg(标准指标≤100ug/kg),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2025年10月20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告知其复检及异议权利,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及异议申请。10月30日,本局对当事人以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鲜肉(猪肉)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收集证据材料,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积极进行了整改。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6年1月14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常市监处罚〔2026〕3号),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3.6元;3.罚款10000元。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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