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1年春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三、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四、严禁对政府定价(指导)项目擅自涨价,节日上浮价格期限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价。
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价外加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六、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不得有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市民如遇到价格问题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常德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