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10825)
2021年6月10日,我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该院出具检验报告(№:A2021-J33937),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望羊桥麻花。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麻花;商标:望羊桥;规格型号:300g/袋;抽样日期:2021-05-10;经营者:湖南德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货商:石门县望羊桥麻花厂;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含量实测值为9.8mg/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含量实测值为0.44g/100g,标准值应为酸价≤5mg/g、过氧化值≤0.25g/100g。检测结果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之规定。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2021年3月28日,当事人以7元/袋价格从石门县望羊桥麻花厂(交办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另案处理)购进上述望羊桥麻花100袋,购进金额总计700元;陆续以10元/袋价格销售完毕。
2021年6月15日,当事人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召回涉案麻花30袋(均按销售价格退款),并退回生产厂家石门县望羊桥麻花厂。当事人从石门县望羊桥麻花厂购进上述望羊桥麻花时,按规定储存,不合格原因系生产环节导致。
三、 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上述望羊桥麻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