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1210b)
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湘村果园”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生产日期2021-08-24,规格:240mL/瓶)。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2日,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2021-GC-01-04435)显示: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湘村果园”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生产日期2021-08-24,规格:240mL/瓶)检验项目“蛋白质”实测值0.21g/100g(标准指标≥0.5g/100g),不符合QB/T 2300-2006《植物蛋白饮料椰子汁及复原椰子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9月23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常德金果园科技食品有限公司向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进行产品确认、告知复检权利,并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库存。
经核实,2021年8月24日,当事人生产“湘村果园”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生产日期2021-08-24,规格:240mL/瓶)200件(12罐/件,共2400罐),销售给“拼多多”平台199件(市场销售价格14.9元/件),2021年8月27日省市场监管局抽检了1件(抽检人员按0.7元/罐的成本价购买样品),已全部销售完,货值金额2980元,销售金额为2973.5元。
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对销售出的问题产品发出通告进行召回,但因产品已在拼多多平台销售给消费者,无法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973.5元;
罚款35000元(罚没共计37973.5元)。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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