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主体:
为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市场价格的影响,防范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水、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出现恶意涨价、囤积居奇等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向各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诚信经营。禁止不标明价格,禁止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经营者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要保障货源稳定,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牟取暴利,不得捏造、散布涨价谣言。客运、出租车等客运经营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严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乱涨价和变相涨价。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用品和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检查,对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社会稳定大局的,坚决予以打击。
本提醒告诫之日起,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广大群众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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