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9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委《实施意见》”)、《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现就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设
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精神,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具体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由各地结合实际规定。
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采取担任食安委主任等有力措施,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县级食安委办公室(简称“食安办”)设在市场监管部门,食安办主任由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食安办副主任由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分管同志兼任。各级食安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受食安委的委托组织开展对下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社会共治等。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来承担食安办日常工作,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上下对应、职责归口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二、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
根据中央《意见》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成立食安委及其办公室,配备专干和相应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乡镇(街道)食安委主任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管、城管、林业、公安、卫生院等食品安全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食安办主任一般由乡镇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兼任,食安办专干和基层市场监管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副主任。
乡镇(街道)食安办在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食安办指导。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联合执法,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突出加强集体聚餐、无证无照、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私屠滥宰等方面的联合执法;负责选拔、管理和培训辖区内的村(社区)信息员(协管员);协调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并组织开展事故先期处置和救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组织实施“三小”条例,明确“三小”管理责任部门,依法实施食品摊贩登记和划定经营区域工作,加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受理群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组织协调处理。
三、加强村(社区)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
根据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三小”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6〕30 号)等要求,各地应结合实际,在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的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其工资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在乡镇(街道)食安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可与村(社区)其他公共服务岗位交叉兼职。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乡镇(街道)食安办和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办案等工作;收集群众意见,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向乡镇(街道)食安办报告;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法律宣传等工作;协助督促本村(社区)农产品种(养)殖户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开展农村和城镇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负责收集上报所在村(社区)50 人以上集体聚餐信息。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确保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和人员队伍在 2020 年11月底前全面组建配备到位。
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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