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针对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通过实地摸排、运用信息化系统排查等方式,摸清监管区域内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个数,摸清乡镇、村、城乡接合部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户数,掌握农村食品销售者的上游食品进货来源,督促食品销售者建立其供货商台账。
图为执法人员在石门县某乡镇超市开展检查
图为执法人员在津市某乡镇超市进行检查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10起,其中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5起、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5起,生产经营过期食品96起,生产经营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1起,生产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9起,生产经营“三无”食品5起,生产经营劣质食品21起,生产经营“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7起,其他类型50起,共罚款157.32万元,吊销许可证1起。
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关系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及乡村发展,下一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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