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夜校第37期:《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精讲(二)
2月3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年夜校直播课堂由林新律师为青年干部们授课,本期的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精讲。局机关青年夜校班110余名青年干部参加了本次的课程学习。
本期的课程林老师主要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三章家庭关系和第四章离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中之重,也是维系一个家庭和谐稳定的先决条件,林老师通过夫妻在家庭生活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同时,在夫妻共同的财产和债务归属问题上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新的民法典和旧的婚姻法在这方面司法解释的重大变革。在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上,民法典明确了家庭中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保障了婚生或者非婚生子女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
在离婚章节中,林老师介绍了解除婚姻关系的一般流程,特别是此次的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概念,意在提醒人们尊重婚姻的神圣性,保持对家庭和婚姻的忠诚,减少冲动型离婚的发生。
常言道:“家和万事兴”。个人婚姻家庭关系的和睦与否,与全社会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从注重“优良家风”建设,到加大权益保护力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设立为塑造健康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黄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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