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夜校第40期:《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最新变化
3月10日,在市市场监管局15楼会议室,青年夜校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学习,本次学习的带班领导为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施立清,夜校班110余名青年干部参加学习。
授课现场
授课老师林新结合日常案例,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继承编的十大最新变化,观点鞭辟入里,引人深思,课堂现场气氛严肃但不失活泼。通过学习,学员们了解到继承编和此前的继承法相比,主要有十大变化:按法定规则推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间;增加了两种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新增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新增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制度;增加了遗嘱的法定形式;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转继承规则;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扩大了扶养人范围: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完善了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制度,明确了归国家所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用于公益事业。
施立清对学员们讲到,民法典涉及每个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青年干部在今后工作、生活中要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也要学会把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为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 刘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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