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现就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服务意识,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省局部署在我市经开区、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审核合一”,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事项分类实施改革。
2.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打造市场主体准入便捷通道。全面推行网上办理,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网办率。通过“四减三放宽”,即: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放宽许可事项、放宽经营范围、放宽名称限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规范、便利、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
3.进一步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以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
4.标准引领,持续提升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便利化水平。开展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流程、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真正做到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对各类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多个事项涉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提交。推动事权下沉,将部分市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
5.加大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对能够便利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选择告知承诺的方式并提供告知承诺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对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定、公布我局容缺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材料目录清单。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7.提升企业电子档案查询和信息共享便利度。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办事人员只需持身份证及电子营业执照,就可以在一体机上查询打印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凭委托书自助查询本企业档案信息。进一步拓宽查询路径,提升服务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可查询打印全省其他地州市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为政府及部门监管和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8.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拓展简易注销登记主体适用范围;压缩企业清算公告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告20天。
9.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认真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10.强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定期调研走访、网络平台、投诉举报热线、日常监督检查和服务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困难和需求,建立首问负责,协调分解,部门联办,主动帮办、代办、导办的服务机制。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以依法沿用原字号,行业特点、经营场所(住所)不变的,原登记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继续使用。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导,开展联建、帮扶、促进等活动,指导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建立党组织,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能力,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强、发展强”。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二、完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1.推进质量认证监管,强化质量工作基础。以机构融合为契机,把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结合起来,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在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领域强化标准引领和应用。以服务民生为基点,在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消费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标准制修订,推进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范获证企业的经营行为,推动认证结果的互认。以强化监管为手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整治虚假认证、虚假检测、买证卖证等行业乱象。
12.加强网络和广告监管,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开展“网剑”专项行动,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相关责任,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等行为监管,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组织指导合同格式条款的专项整治和服务工作,做好二手汽车交易合同专项检查,对全市房地产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健全广告监测体系,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13.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汇总、分析,配合上级部门抽样工作,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规定,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不能一罚了之。重点加强建材、烟花鞭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火灾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提高监管的靶向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原发性的质量安全事故。加大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市银行协会、保险协会、石油协会等收费、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天然气、供水、供电、银行、学校、物业、景点等单位收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逐步建立重点监管企业数据库。对不当营商活动、教育收费、水电气安装收费、节假日市场等领域价格行为开展重点整治。
14.对食药、特种设备领域实行最严监管,保障民生安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殊领域实行重点监管,防源头、管过程、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对公众聚集场所、故障多发的特种设备纳入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一单四制”隐患管理;对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根据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
15.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提高市场监管公信度。努力将全市各个部门监管信息实现一网连通,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信用监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分门别类制定监管政策、监管流程、监管法规清单,主动向市场主体全面告知。开展市场主体“全排查”。对“僵尸企业”和“无事主体”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市场主体数据的真实性,降低监管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的难度和成本。在做实“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重点在石门、武陵、汉寿、澧县、津市、西洞庭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X+4”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常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信用监管”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创新打造“制度+数据”双驱动,破除“小闭环”壁垒,构建“大共享”格局。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寓监管于服务,实施轻微违法首次免罚。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强化市场监管法治保障
16.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事权划分。按照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通过调整组织关系、合并、撤销、更名、新组建等方式对市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进行优化,建立运转协调、高效便捷的公益事业单位体系。厘清市局与武陵区局执法权限,防止多头、重复执法;加强与管理区的执法衔接,防止出现“执法真空地带”,以此形成“横向互通、纵向互补”的运行格局。
17.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管理。举办市场监管各类执法培训班,组织执法培训考核,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明确执法人员范围,直接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领取行政执法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18.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免罚清单。及时梳理、划分、公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规范性文件,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阶次,防止处罚畸轻畸重,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权力滥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落实首批《轻微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适时提出第二批《轻微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9.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强化行刑衔接。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时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完全充分。以法律为依据,熟练掌握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办案流程及发现、收集、固定证据的途径和方法,不断加强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的双向沟通,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刑衔接”无缝对接。
20. 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协调解决执法车辆、快检设备、移动终端等基层市场监管执法的急需装备,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严禁下达罚没指标。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督举措。注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开展评议,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印发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