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常德市市场监管局重拳整治“特供酒”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自4月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730人次,检查各类酒类生产经营单位2307家,各类广告公司、广告主985家。
“特供酒”是指以“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等名义,在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包装或宣传中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特制”“特需”等字样(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的酒类产品。
执法现场
今年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以辖区内酒类生产经营者、广告公司、广告主、注册地在本地的网上酒类生产经营者为重点,围绕经营场所、仓库、酒水单、结算单等,对酒类经营单位是否采购、销售有“特供”“专供”“内供”“特需”“特制”等字样的酒类产品,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酒类商品经营者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常德市酒业协会抵制“特供酒”倡议书》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做到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执法现场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特供酒”,不购买印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资质齐全的销售渠道,索取并保管好购买票据,注意查看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等信息。如发现市场上有制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白酒的行为或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王铁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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