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动态信息(2023年9月)
土耳其专利官费上调
2023年7月10日,土耳其政府宣布上调土耳其专利和外观设计的官方费用。
格鲁吉亚修改专利法
2023年6月2日,格鲁吉亚专利法修正案正式生效,这是格鲁吉亚与EPO之间签署的协议生效的必然结果。
巴西外观申请和海牙外观申请可使用DAS码
近日,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通知国际局,根据数字查询服务(DAS)框架条款第12段,2023 年 8 月 1 日起,巴西局作为接入局(Accessing office)将DAS应用范围扩大到本国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和海牙国际申请。
埃及成立新知识产权机构
2023年8月13日,埃及总统颁布了2023年第163号法令,旨在建立埃及知识产权机构(the Egyptian Organization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英文简称EOIPR)。EOIPR的成立目标是履行埃及的国际义务,通过发展知识产权体系,规范化保护埃及境内的知识产权。
斯洛文尼亚修订工业产权法
斯洛文尼亚工业产权法修正案于2023年7月27日生效,该修正案旨在协调国家立法与欧盟和国际法保持一致,简化程序并使其更加高效。
葡萄牙允许获得国家和欧洲专利的双重保护
早在2018年底,随着工业产权法典(CPI 2018)修订法案的生效,葡萄牙取消了国家专利和欧洲专利双重保护的禁令。
目前,这一问题随着欧洲统一专利的生效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因为它为申请人提供了PCT在进入欧洲阶段的同时也进入葡萄牙国家阶段的可能性。
一般来说,葡萄牙国家申请提交后将进行实质审查,如果在最终的审查过程中获得批准,从而提供了在获得欧洲专利之前获得葡萄牙国家专利的可能性。该欧洲专利可以与葡萄牙专利(如果两者均获得授权)在葡萄牙有效(通过传统的生效途径或通过统一专利)。
如果可以获得双重保护,将使葡萄牙专利和EP专利可能被授予不同的权利要求和保护范围;葡萄牙专利将不会出现欧洲专利在统一专利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
墨西哥专利期限补偿
墨西哥新的《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引入了“补充证书”(supplementary certificate)的规定,即如果在向墨西哥工业产权局(IMPI) 申请专利期间存在超过五年的不合理延误(自提出申请到授权),则可以要求期限补偿。补偿规则为每延误两天补偿一天,最多补偿5年。不过,该补偿机制仅适用于2020年11月5日之后向IMPI提交的专利申请。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修正法案已递交众议院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修正法案(2023)》于2023年6月22日提交众议院,目前正在议会审议。该法案将对澳大利亚《商标法(1995)》和《专利法(1990)》进行少量修订。
日本专利侵权属地管辖权原则的例外情况
在一起日本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上诉人的涉案日本专利是由服务器和用户设备组成的评论分发系统(comment distribution system)。被上诉人为美国的一家视频分发服务企业。
初审法院驳回了上诉人的请求,并认为:被上诉人的服务器都位于美国,而仅位于日本的用户设备并不符合涉案日本专利权利要求的所有特征,因此,不属于因“生产”而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上诉人上诉后,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裁定,被上诉人的系统可被视为根据日本《专利法》发生了“生产”行为,从而侵犯了涉案日本专利的专利权(参见“DWANGO有限公司诉FC2公司的裁决”,网址为https://www.ip.courts.go.jp/vc-files/ip/2023/4n10046chizaisaishuu.pdf)。
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认为,属地管辖权原则上应适用于本案,然而在本案中,考虑到以下因素,被上诉人的系统可被视为在日本发生部分“生产”行为的网络系统:
(A)被上诉人的系统要求用户设备始终位于日本,才能接收位于美国的服务器发送的数字化文件。这可以被视为在日本运行的被上诉人系统上发送和接收这些文件的行为;
(B)位于日本的用户设备在涉案日本专利的评论显示功能中起着重要作用;
(C)涉案日本专利通过在日本的评论发布提高了交流的娱乐价值(improves the entertainment value of communication);
(D)被上诉人的系统的使用可能影响上诉人从涉案日本专利的国内使用中获得的经济收入。
相比于简单认为位于外国的服务器可以成为对日本专利不构成侵权的理由,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似乎向前迈出了一步,在适用属地管辖权原则方面比以前更加灵活。尽管如此,我们不应将其解释为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承认日本《专利法》的域外适用。
卡塔尔正式通过《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
卡塔尔正式通过了《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Gulf Cooperation Council Trademark Law),该法在2023年7月9日的第09号政府公报上公布,并于此后立即在卡塔尔生效。
《海湾合作委员会商标法》是一系列条款,将在海合会所有国家统一适用,涉及商标权的审查和维权,但并没有提供统一的商标注册制度。海湾合作委员会各个国家的商标局仍将作为商标受理局,且注册的商标在本国范围内生效。若需要在海湾合作委员会的六个国家注册商标,仍需要提交六份单独的商标申请。
关键变化包括:
▪ 商标注册官方费用大幅增加,这也将追溯适用于目前即将注册的未决商标案件。
▪ 商标公告期由4个月调整为60日。
▪ 公告费和注册费应在收到商标局相关通知之日起30天内结清。
▪ 多类别商标申请将基于各自商标局批准的基础上予以通过。
注: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海湾合作委员会或海合会,总部设在沙特首都利雅得,成员国包括沙特、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阿曼、巴林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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