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承诺,与“河鲜”说再见
——停弦渡市场监管所督促餐馆全面落实长江“禁渔令”
近日,位于澧水沿岸临澧县停弦渡镇张记鱼馆的张老板在《关于在长江禁捕期间不加工、销售长江流域捕捞渔获物的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随即将《承诺书》张贴在店子的橱窗上。他说:“停弦渡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经常来店里,给我们宣传国家长江禁捕的政策,让我们明白不能卖澧水“河鱼”了。虽然短期内生意可能有些影响,但我们也一定要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
“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开展以来,临澧县停弦渡市场监管所改变工作思路,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督促辖区经营户限期整改,落实禁捕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八个严禁”的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承诺书》,督促辖区内水产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签订《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有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在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各种鱼类)及其制品;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进货来源不明的渔获物(各种鱼类)及其制品;不通过外卖、网络平台,销售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各种鱼类)及其制品;不在门头招牌、点菜单中标注“江鱼”“河鱼”等字样;不以“江鱼”“河鱼”“野生鱼”等为噱头进行宣传等五项,并接受社会监督。
至日前,停弦渡市场监管所辖区内4家水产品经营户、32家餐饮店、15家单位食堂已签订了《承诺书》,并拆除“河鱼”等字样招牌、广告宣传画6块,规范“河鱼”“河虾”“野生桂鱼”等字样菜单12份。
(临澧县市场监管局 邹顺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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