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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回复

2023-05-08 15:50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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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常德人用常德造”、在建筑等行业尽可能选用本地企业优质产品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质量发展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主任”责任制的质量强市委员会,出台《常德市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将质量强市工作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市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畴,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我市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政府质量工作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评为A类,并获2022年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全省优秀等次。

  一、在“采取切实措施,扶持企业发展”方面。

  (一)强化质量政策扶持力度。整合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质量监管、品牌培育等职能和资源,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服务行动,上门为企业提供质量诊断和咨询服务。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定期举办全市质量品牌培训班,加强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创新服务,鼓励引导企业加快技术中心建设。高标准申请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检测中心,为企业产品检验提供便捷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建立各类本地名优产品目录。实施《“品牌常德品质消费”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常强市发〔2021〕1号),贯彻《湖南省品牌建设工程行动计划》,强化企业品牌建设意识。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制作的《常德市工业名品录》中的优质产品纳入了《常德市中小微实体清单目录》,有力帮助企业找市场、畅销路、打品牌、推产品,今年还会继续开展工业品牌培育和推介活动,并通过报纸、电视、抖音等多种方式宣传推介品牌企业。

  (三)加大政府采购和推介力度。一是加大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力度。《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从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二是帮助本地企业进入电子卖场。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电子卖场中的采购方式有直购、团购、竞价三种方式,采购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采购内控程序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本地企业进入电子卖场后,采购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以及采购内控程序在电子卖场中直购本地企业的产品、服务。三是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每年市财政局会下达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采购任务的通知,将乡村振兴采购任务压实至各采购单位,督促采购单位在“832平台”以及“乡村振兴馆”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农副产品。

  (四)打造“产业+投资”发展引擎。一是积极引导优质项目发展。市发改委每年会遴选一批优质企业申报国、省级创新平台,不定期向省推送一批符合方向和条件的优质项目。持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对“红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有“红名单”14767条。下一步,将面向社会实时开展“红黑名单”公示,根据工作需要向金融机构推送相关信息。二是推进布局光伏、风能等新兴资源开发。据测算,我市风光发电潜力约890万千瓦,目前已建成模达91万千瓦。“十四五”已获批风光发电项目17个,总规模达181万千瓦。下一步,按照省市既定方案,市直相关部门会联合督促区县市明确项目业主,签订合作协议,推进相关项目建设。

  二、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发展”方面

  (一)提高评审优惠幅度,加快合同款项支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由原先的6%-10%提高至10%-20%(工程项目6%-10%)。积极引导本地企业申报进入湖南省“两型(绿色)”产品目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两型产品,增加两型产品在政府采购市场中的份额,在评审时可以给予4%-8%的加分。允许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

  (二)评选采购优秀供应商。市财政局组织了常德市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的评选,当采购文件中将“供应商获得行政机关颁发的与本项目履行或者实施相关的荣誉证书”作为评审因素时,获得上述证书的供应商可以在投标响应时获得优势,提高竞争力。

  (三)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市发改委严格落实困难企业水电气“欠费不停供”政策,惠及市场主体4183户。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共享区域评估成果,将政府和企业投资类项目审批办结时限分别压缩到4天、1天。出台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查处1起串通招投标案件,通报21名违规评标专家。下一步,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抓实招投标监管,加强招标文件备案审核和投诉举报处理。

  三、在“加大培育力度,助力企业发展”方面

  (一)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落实《常德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用好二十条硬举措给予市场主体发展全方位支持,大力实施经营主体倍增工程,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助力我市企业做大做强。

  (二)培育龙头标杆企业。按照《湖南省制造业质量品牌标杆(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湖南省制造业知识产权运用标杆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品牌管理水平,大力推广标杆优质企业的典型经验。

  四、在“强化品牌战略,提升企业发展”方面

  (一)全面推进品牌建设。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委员会的作用,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实施《“品牌常德品质消费”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质量品牌政策措施,推进地域文化融入品牌建设,培育兼容产业特性、现代潮流和本地特色的优质品牌,鼓励优质企业参与“湖南名品”认定。以实施常德品牌建设工程为抓手,整合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品牌建设资源,引导支持具突出优势、发展潜力、群众基础等企业、产品和品牌做优做强,鼓励中小微企业争创品牌。

  (二)强化立体宣传推广。利用“质量月”“3·15”等重要时段,搭建品牌建设高峰论坛、品牌故事展播等特色宣传平台,融合“三微一端”与传统主流媒体,集中展示有较好公众性、示范性的常德品牌故事。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湖南展馆活动、首届湖南省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大赛颁奖典礼、长沙国际名品博览会等活动。

  (三)搭建购销平台。市政府明确鼓励德品出湘、德品出境,积极组织名优特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活动,展位费由市、县两级财政予以补贴。采取“政府引导+协会支持+企业协同”方式,举办鼎城油菜花节、汉寿甲鱼产业大会等特色节庆活动,提升产品的品牌附加值。与“京东商城”“拼多多”“淘宝”等加强合作,拓展企业销售渠道。

  (四)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因此,市县级税务机关无优惠政策制定权。市税务局将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措施和业务办理流程的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税收优惠政策改进的新要求,按期收集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积极向上级机关汇报,并及时解决处理。

  (五)加大产业金融扶持力度。一是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政策。落实《关于加强政府性融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通知》(常财发〔2020〕3号),完善前有补贴、后有补偿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二是完善金融超市功能。用好“常德金融超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深化大数据应用助力中小微企业便利融资,实现“五个一”功能,即“一张网”打通政银企数据壁垒,“一对一”做好企业增信服务,“一条龙”享受融资扶持政策,“一键式”实现融资供需对接,“一站式”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三是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目前,全市共有融资担保公司8家,注册资本合计88.3亿元,实现了融资担保服务各区县市全覆盖;其中财鑫担保、财科担保、德诚担保、美源担保等7家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财科担保、德诚担保、惠民担保纳入等3家纳入省再担保体系。四是大力推动产业基金发展。截至2022年末,市产业发展基金下属共10支子基金,其中常德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常德兴湘津投产业升级基金为2022年新设,累计投资38家企业,投资金额11.01亿元,带动外部机构投资18.67亿元。其中,投资本地及导入企业合计17家,投资金额6.13亿元。已导入项目预计满产后,年产值总额将达85亿元,将有力助推常德经济发展。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发挥好已有政府采购机制、财政补贴资金、融资担保体系等方面的综合作用,更好地支持本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签 发 人:蔡 广                        联 系 人:王伶

联系单位: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13511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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