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综合执法支队:
现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和提升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三年整治成效,根据《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和当前工作实际,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全力推进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重点攻坚与巩固提升相结合,以源头治理、监管执法、打非治违和构建风险排查预防机制为主要抓手,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质量安全、产品认证、车检机构资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提高系统治理效能,着力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思想引领,树牢安全理念。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实施记录、有践行实效。组织集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专题宣传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健全落实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研究解决交通顽瘴痼疾整治重大问题。坚持现有工作模式、机制和保障渠道不变,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风险排查、定期调度、信息报送、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把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作为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三是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要结合主题教育、“万人培训计划”,统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分年度制定培训计划,分层分线加强监管执法人员安全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
(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一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推动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提升产品质量内控能力和创新活力,推进产品质量源头治理。二是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全面覆盖、动态更新”的要求,全面摸排并动态掌握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内相关产品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监管机制,严禁非法生产不符合标准产品,严禁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严禁为车辆非法改装提供便利,严禁参与、协助非法改装。加强日常巡查管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行业管理和部门联动,明确工作标准,细化任务清单,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将整治任务和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认证机构监督、行业监督和消费者监督作用,提升产品质量、认证和车检机构资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紧扣重点专项,打击违法行为。一是深化“一盔一带一线”整治。开展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依规开展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开展“查处不合格和未取得CCC认证安全头盔”专项行动,每月对辖区内电动车、摩托车安全头盔市场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销售无永久性标志、无厂名、厂址、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头盔的行为;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头盔产品的行为。突出质量违法行为整治,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未取得CCC认证摩托车安全头盔的行为。二是开展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专项整治行动。动态摸排辖区内生产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底数,加强对高风险经营主体的重点核查,全面掌握非法非标车辆品牌、型号、流通渠道及销售量、库存量情况并依法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配套零部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车辆,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照经营,以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违法行为。指定专人与公安等部门主动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对于公安机关在生产、经营、运输等领域发现违法生产、销售非法电动自行车和低速三、四轮机动车的,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非法非标车辆整治专项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举报线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销售非法改装车辆的整治行动,对查处的机动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及时汇总上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变型拖拉机、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变型拖拉机和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从事“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并一律倒查溯源。联合商务部门开展对已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行动。严禁“底盘车辆”进入销售市场。四是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专项整治。以资质认定、规范检验作为整治的关键点,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管理,依法对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违反资质认定相关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督导检查,防控安全隐患。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工作要求,将督导检查贯穿于三年整治行动全过程,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组织开展常态化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要强化日常考核、问效问责和跟踪督办,采取通报提醒、交办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结果,纳入安全监管考核内容,推进三年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责任不落实、监管走形式、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惩戒,做实做细辖区内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企业、重点隐患紧盯不放,确保问题查处、整改到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对重点隐患车型、隐患企业通过媒体集中公开曝光,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员列入失信名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鼓励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坚持管理服务并重,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支持鼓励企业提升车辆安全技术品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秩序。
(四)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