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单位,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落实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根据《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湘商改办〔2023〕1 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湘市监认〔2023〕51号)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市获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比例为100%。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
(三)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
(四)未经检验检测的,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五)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
(六)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
(七)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
(八)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未在检验检测报告上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未经授权签字人签发或者授权签字人超出其技术能力范围签发的。
(九)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十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十二)授权签字人的能力是否能够达到要求;
(十三)营业执照的经营(业务)范围等方面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机构自查阶段:9月上旬,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对照《2023年度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见附件1),完成自查自纠,并及时完成整改,自查表自行存档备查。
现场检查阶段:9月中旬—10月底,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后处理阶段:11月初—11月底,完成监督检查后处理、整改及材料汇总工作。
四、职责分工
组成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组,检查组成员分别由市市场监管局4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人员负责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检查)、市生态环境局1名工作人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名工作人员,3名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组成,组长由技术专家担任。特邀市机动车检验检测协会负责人全程参与,协助检查组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工作。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检查机构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等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条件要求;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检验检测机构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及其行业部门规章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行业部门无相关处罚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理。
(二)市生态环境局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检查检验机构是否未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标准和规范;检查检验场地、检验设备、检验机构工作人员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是否未经检验直接出具检验数据和结果;是否篡改、伪造、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数据和结果;检验结果是否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依法查处检验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检查机构是否伪造检测结果、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是否擅自发布检测数据和结果并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形。
五、检查步骤
(一)现场检查前准备
1.提前学习。检查组成员根据检查任务分别学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检查前培训。检查组集中后,组长对全体组员开展检查要求、程序和检查表内容的培训。
3.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检查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优化检查组方案,明确人员分工、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4.签署《公正、保密及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开展现场检查
1.通知被检机构。检查组在实施检查前24小时内通知被检查机构并发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通知书》。
2.现场检查拍照留痕。检查组抵达被检查机构后,至少提供全体检查人员在被检查机构大门、首次会、检查过程三张照片。
3.召开首次会。检查组进入检验检测机构后,召开首次会,与被检查机构的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会面。组长向被检查机构出示《现场检查告知书》,介绍检查组成员,并讲解检查依据和工作纪律。被检查机构对本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简短介绍。机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不配合监督检查的,组长与机构进行沟通,组员对沟通过程进行录像,检查组保存好证据材料,即可返回。
4.查看检验检测机构现场。首次会后,检查组可在被检查机构的安排下,查看机构现场,并注意目击观察可能发现的问题。为节约时间,同时要求机构根据检查需要,提交填写好的《2023年度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见附件2),调取相关档案纪录,待查看现场结束后审查。
5.文件审查。要求机构提供CMA证书及能力附表、授权签字人识别、体系文件等资料。选择该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心检测领域、检测难度较大的项目及非常规项目等,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检查当日的报告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份“加盖CMA章”的报告和相对应的原始记录、监控视频,将抽查报告编号录入检查表。检查组根据《2023年度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的要求,审查被检查机构提供的文件材料、检验报告,检查机构的人员、设备、场地环境、管理等情况,并记录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可以拍照取证,复印相关材料并带回。
6.人员访谈。检查组根据需要,可以随机抽取授权签字人、检测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或者档案管理人员等,就某些管理事项或者检测报告的问题进行询问访谈,并从中了解检验检测机构实际运行管理情况。
7.汇总检查情况。在现场检查、文件审查、人员访谈进行完毕后,检查组可进行一次闭门讨论,汇总并确定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汇总及初步的处理意见。
8.检查结果通报。检查组汇总检查发现问题后,可召集被检查机构进行检查结果通报。通报以描述检查发现的事实为主,不讨论不告知被检查机构后续可能的行政处理结果。被检查机构对检查发现问题无异议的,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如被检查机构拒绝在《检查表》上签字,检查组需保存好证据材料,带回即可。
(三)检查后处理工作
1.发现问题整改。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应向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交办,由机构所在地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对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按职责分工将问题线索交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及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归集公示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监督检查结果。12月10日前,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3.检查资料存档。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收集整理培训会议资料、检查记录表、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及整改情况反馈等资料并存档。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科负责监督检查方案制定、专家聘请、结果审批、工作总结、信息公开等工作;各县市区局配合做好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获证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检查问题督促整改、后处理及整改材料报送等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搞好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具体实施、情况调度、材料报送、检查资料归档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安排行政监管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二)规范检查程序。检查过程中要留有相应照片或视频记录,拍照留证时,照片要能清晰显示记录中的数据、表格、签字、日期等内容,检查人员拍照时应对照片的完整、清晰程度进行检查,确保证据可靠。照片不足以说明问题时,要用文字对照片进行描述和记录,确保记录的相关关联的证据链完整。要注重取证的严谨性和指向性,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在现场检查表中详细描述出来,不使用“疑似”或“可能”这样的描述。
(三)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组应廉洁自律,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红包礼金和礼物,不得借检查之机对检查对象进行索拿卡要,不得由检查对象承担食宿、交通等费用。完成检查工作后,请被检查机构填写好《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廉政纪律反馈单》,签字盖章后反馈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确保客观公正。检查组应公正、客观实施检查,避免带入个人感情。检查组成员与被检查机构确实存在利益冲突的,主动提出回避。检查组对所知晓的被检查机构名单、检查结果、检查报告以及其他检查安排保密,不透露给无关的其他方。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向志江15173688501
市生态环境局 聂辰翔 18673605533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傅细环 13973602627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