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常德市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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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常德市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使用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办法》相关政策规定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1.常德香米是常德市在特定区域、特定自然环境下种植的具有独特香型的双季晚稻或一季晚稻生产的籼稻香米,因产区独特的地理、环境条件和特定的生产方式,形成了其独有的质量特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常德香米区域公用品牌发展,2017年常德香米荣获湖南省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018年常德香米成功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20年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2年获批常德香米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常德香米是现阶段我市水稻种植的主导产品,已由过去的单一农户种植转变成企业规模化标准化种植经营,将现代化农业栽培技术与传统生产方式相结合,促进了常德香米产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但仍然存在重申请轻运用、地理标志质量效益未充分凸显、品牌价值未充分发挥、产品质量不高及不法商家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情况,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了常德香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亟需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体系。

  2.《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均明确了产品质量责任,但这些规定过于原则,不够具体,不宜被相关人员所掌握。对常德香米地理标志单一产品起草《办法》,实用性、操作性强,能有效的对常德香米实施监管,规范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使用行为,保证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特色,提升常德香米市场竞争力和品牌效应,防止和打击假冒侵权行为,维护常德香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常德香米”品牌形象。

  二、《办法》起草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五)《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六)《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三、常德香米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有哪些权利?

  在其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使用常德香米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优先参加我市组织的行业博览会、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会、信息交流活动等;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四、常德香米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有哪些义务?

  按照相关标准、管理规范和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地理标志产品;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要求,规范标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严格依照管理规范和保护措施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建立生产、销售台账,维护常德香米特有品质和市场声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对常德香米地理标志进行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常德香米地理标志的管理工作,不得转让、出售、借让、授权他人使用;印制使用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五、依据法律法规可以查处的情形有哪些?

  擅自使用、伪造常德香米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的;转让、出租、借让、买卖常德香米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使用与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者标识,以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者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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