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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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地在3月8日前上报活动方案,4月1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图文、视频资料。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高家志 18073602345  916288320@qq.com

      市消保委       徐知丽 13873647272  cdxfzwyh@sina.com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展示消费维权成效,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依法维权理念深入人心,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创优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二、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加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让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3·15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周轶同志任组长,康凯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程友忠、曹鹏、蔡广同志任副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综合研究室、法制科、价监科、网监科、广告科、质量发展科、产品监督科、食品协调科、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食品消费科、特殊食品科、食品抽检科、特种设备科、计量科、知识产权保护科、消保科、投诉举报办、新闻宣传科、财务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检所、质检所、计量所、药检所、市消保委秘书处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消保科。各相关部门活动期间要加强舆情监测,提前预判舆情信息,做好新闻舆论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四、活动内容

  (一)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举行常德市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邀请市领导、委员单位、行业协会、企业等参加。大会现场举行2023年度常德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质服务单位”及常德市消费教育基地、消费者投诉站、消费维权服务站授牌仪式。大会现场布置咨询接待展台,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表彰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和“消费维权好新闻”。(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办公室、综合研究室、消保科、投诉举报办公室、新闻宣传科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投诉热点、消费警示提示。(新闻宣传科牵头,消保科、投诉举报办、消保委秘书处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二)组织3·15执法行动。聚焦整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短斤少两、价格欺诈等消费领域违法乱象,组织开展3·15执法行动。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网络培训机构违法行动,联合消防救援总队开展产品质量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投诉举报的跟踪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结率。(综合执法支队、产品监督科牵头,消保科、计量科、网监科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三)集中收看央视3·15晚会。强化“3·15”期间舆情和风险研判,主动发现和高度重视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央视“3·15”晚会期间督促检查和值班备勤,积极做好曝光典型案件应急处置。(办公室、综合执法支队牵头,消保科、新闻宣传科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四)开展3·15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聚焦消费者关心的重点食品品种,组织开展3·15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抽检科牵头,食检所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五)举办3·15市场监管大讲堂。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执法和社会共治,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机关党委牵头,消保科、新闻宣传科、消保秘书处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六)举办消费维权系列主题研讨活动。联合有关部门、新闻媒体举办“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研讨活动,破解消费维权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助力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办公室、综合研究室、消保科、新闻宣传科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七)宣传选树“消费维权年度人物”、评选“消费维权好新闻”活动。评选“常德市2023消费维权年度人物”“常德市2023消费维权年度提名人物”和“2023年度常德市消费维权好新闻”,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舆论氛围。(消保委秘书处牵头,消保科、新闻宣传科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八)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评选“2023年度常德市20佳ODR单位”,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农村等“五进”系列活动。普及农村地区、特殊群体对智能化产品、电子设备、养老产品、婴幼儿产品的消费知识,发布缺陷产品召回公告,预防产品伤害,指导消费者正确消费、理性消费。(消保科、消保委秘书处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九)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主体培育和市场主体信用提升活动。联合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倡导引导相关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践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开展信用提升行动,鼓励更多经营者加强信用合规建设,提升自身信用水平。(消保科、信用监管科牵头,消保委秘书处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十)开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月活动。将3月确定为“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月,强化消费维权IP形象,设计制作年主题公益广告、宣传海报,编印消费教育读本,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广播、APP、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矩阵以及户外大屏、电梯小屏等宣传载体,开展年主题宣传,扩大消费维权影响力。(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办公室、综合研究室、消保科、新闻宣传科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联合主流媒体开设3·15系列宣传专题(专栏),联合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和网络平台播放3·15主题宣传图文及公益宣传片等。推广公布国务院“食为天”抖音号和“食安中国”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共建。(消保科、新闻宣传科、食品协调科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十一)组织“清理小药箱,益丰护健康”过期药品回收大型公益活动。在益丰大药房滨湖店举办“清理小药箱,益丰护健康”过期药品回收大型公益活动,现场开展免费用药咨询、安全用药知识解答、解决消费者家中较多过期药品无法销毁或私自销毁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益丰大药房开展免费回收,统一送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地域进行集中销毁。(消保委秘书处牵头,消保科、投诉举报办公室、新闻宣传科及相关科室、益丰大药房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把3·15系列活动作为促消费扩内需、创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扎实履行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职责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各配合部门协同协作,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统筹协作,务求实效。要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协作配合,发挥各自优势,抓好各项活动的落实落地。

  (三)严明纪律,高效有序。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财经纪律规定,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费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高度关注相关诉求和舆情动向,加强引导,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的发生。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及时归档有关图文资料,按要求向市局报送相关情况。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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