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 计划 编号 | 抽查 计划 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比例 | 实施 期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43070020251001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700202501231001 | 2024年度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不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 12 月 31 日前登记的已报送公示2024 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 | 企业 5%,其中1%由省局统一抽取派发;4%由市本级自行抽取;其他市场主体抽取比例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 7-11月 | 信用监管科 | |
430700202501231002 | 大型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大型企业 | 50%,由市局统一抽取,市、县两级执行。 | 全年 | 信用监管科 | |||
430700202501231003 | 网络交易监督监管 | 定向 | 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和网络交易行为检查 | 辖区内电商经营者 | 全市电商交易量排行前100企业按照10%比例抽取,市局抽取并组织实施 | 3-11月 | 网监科 | |||
43070020251001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700202501231004 | 广告活动行为检查 | 定向 | 依据《广告法》对广告行为的检查 | 市城区从事汽车销售、医疗广告的经营单位及从事LED广告、互联网广告的经营单位 | 5% | 12月31日前 | 广告科、各区县市局广告股 | |
430700202501231005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 | 定向 | 食品生产企业过程控制的监督检查 | 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5% | 3-11月 | 食品生产科 | |||
430700202501231006 | 大中型商超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食品经营监督检查 | 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大中型超市 | >30% | 3-11月 | 食品流通科 | |||
430700202501231007 | 校园食品供应商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食品经营监督检查 | 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的校园食品供应商 | >20% | 3-11月 | 食品流通科 | |||
43070020251001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700202501231008 | 食品批发、代理商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食品经营监督检查 | 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批发、代理商 | >20% | 3-11月 | 食品流通科 | |
430700202501231009 | 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 >5% | 3-11月 | 食品流通科 | |||
430700202501231010 | 特殊食品及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特殊食品及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预包装食品备案 的特殊食品及食盐销售者 | 不少于5%,各区县(市)局自行抽取实施。 | 2-11月 | 特殊食品科 | |||
430700202501231011 | 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 | 定向 | 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进行常规监督检查 | 列入常规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 | 10% | 1-10月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
430700202501231012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定向 | 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其中粮库非自动衡器、谷物水份仪为必抽项。 | 粮库等在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 除粮库抽取比例为100%,其他单位抽取比例不低于3%。 | 3-11月 | 计量科 | |||
43070020251001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700202501231013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 | 商场、超市 | 市、县二级组织实施,抽取比例不低于3%。 | 3-11月 | 计量科 | |
430700202501231014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授权机构) | 省局抽取比例:1、上年度未进行抽查的市级法定机构;2、上年度未进行抽查的省局授权机构的20%。 市州抽取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3-11月 | 计量科 | |||
430700202501231015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能效标识标注及备案情况。 | 生产、销售企业 | 5% | 3-11月 | 计量科 | |||
430700202501231016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水效标识标注及备案情况。 | 生产、销售企业 | 5% | 3-11月 | 计量科 | |||
43070020251001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700202501231017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含文本格式、技术指标及相关资料)
| 全市2025年6月 1日-2025年5月 31 日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声明 | 1.5%-5% | 4-11月 | 标准化科 | |
430700202501231018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定向 | 包括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 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全市范围内近5年涉及假冒专利行为的市场主体 | 省局在全省按照10%比例抽取 | 7-10月 | 知识产权保护科 | |||
430700202501231019 | 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 定向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全市范围内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被许可使用的企业、全省从事印制业务的市场主体。 | 省局在全省按照5%比例抽取 | 7-10月 | 知识产权保护科 | |||
43070020251001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700202501231020 | 商业银行收费检查 | 定向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德分行、常德农村商业银行 | 50% | 8-12月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430700202501231021 | 肉类产品专项整治 | 定向 | 肉类产品生产经营行为 | 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肉类产品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冻库 | 3% | 6-10月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430700202501231022 | 成品油“打非治违” | 定向 | 成品油质量、计量等经营行为的检查 | 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的成品油经营单位 | 20% | 3月至9月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43070020251001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700202501231023 | 乡镇卫生院药械专项稽查 | 定向 | 重点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供应商资质是否齐全:药品、医疗器械是否建立采购、验收记录,票账、货是否真实一致,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药品是否分类陈列,是否存在使用过期药品、过期医疗器械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 武陵区、鼎城区范围卫生院 | 20% | 8-10月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430700202501231024 | 装修行业检查 | 定向 | 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霸王条款、装修质量不达标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的检查 | 常德区域内的装修公司 | 5% | 5-10月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43070020252001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综合抽查工作计划 | 430700202501232001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定向 | 1、企业资质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识、销售情况、产品追溯、人员技术能力、不合格品处置、产品召回、企业自查等检查事项; 2、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内的有效期内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 | 市级30% 县级100% | 6-12月 | 牵头部门:产品质量监管科; 配合部门: 信用监管科 | |
430700202501232002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定向 | 1、企业资质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识、销售情况、产品追溯、人员技术能力、不合格品处置、产品召回、企业自查等检查事项; 2、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市级30% 县级100% | 6-12月 | 牵头部门:产品质量监管科; 配合部门: 信用监管科 | |||
43070020252001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综合抽查工作计划 | 430700202501232003 | 医疗美容经营行为 | 定向 | 1、广告内部准则、行为规范的检查;2、价格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 3.主体登记情况检查 | 医疗美容机构 | 5% | 12月31日前 | 牵头部门:广告科; 配合部门:信用监管科、价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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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