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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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常德市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分工和程序加以落实。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德市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

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印发〈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市监质〔2020〕61号)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生产许可约束、标准技术支撑和执法检查威慑作用,依法依规退出相关行业落后产能,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职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钢铁、水泥、煤炭、电解锰、铁合金、造纸、烟花爆竹等行业为重点,对产品质量达不到相关强制性标准和淘汰类产能进行全面摸底,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促进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改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全系统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申昌欣同志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行政许可办、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质检所负责人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陈军同志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各区县(市)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相应成立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机构,确保工作落实。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建立机制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系列决策部署,将落后产能退出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

  2.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月定期报送机制,设立联络员,建立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台账,专人负责情况报送和日常联络工作,按时间节点汇报工作情况及总结。(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室、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示范引导,总结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帮助企业合理选择新的发展方向,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和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营造良好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责任单位: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科、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

  (二)严格生产许可准入

  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等文件要求,配合省局相关处室,发挥生产许可证约束作用,对钢铁、水泥行业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一律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受理手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钢铁、水泥等行业新建项目,依据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等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产能置换方案及核准备案文件依法受理。(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

  (三)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全面调查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梳理无证生产、质量违法违规处罚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清单、要求和时间表。聚焦钢铁、水泥等12类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立案查处,监督抽查结果、相关处理信息依程序上报省局公布。对钢铁、水泥等产品组织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被各级政府决定关闭的企业,及时向省级发证主管部门提出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建议。全面摸清辖区内淘汰落后的企业、产能及生产工艺和设备底数,积极配合发改和工信等部门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市质检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执法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对钢铁、水泥、煤炭、平板玻璃、烟花爆竹等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退出。坚决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及时处理“地条钢”投诉举报,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按照要求定期公布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和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红牌”名单)。(责任单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管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5月22日前)

  以钢铁、水泥、煤炭、电解锰、铁合金、造纸、烟花爆竹等行业为重点,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辖区产业结构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2020年度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并于5月22日前报市局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摸底排查(6月24日前)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工信、发改、能源、环保、应急等部门的协调与联系,按照相关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以钢铁、水泥、煤炭、电解锰、铁合金、造纸、烟花爆竹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摸清辖区内淘汰落后的企业、产能及生产工艺和设备底数,于6月24日前报市局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抄报相应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执法检查(9月30日前)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钢铁、水泥、煤炭、电解锰、铁合金、造纸、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执法检查,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标准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仍达不到产品质量强制标准要求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退出。

  (四)检查验收及总结(12月25日前)

  12月11日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对各地列入不符合产品质量强制标准、依法依规关闭退出的企业和产能考核验收工作,于12月25日前将本地区依法关闭的企业、设备、产能情况以及2020年利用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包括总结和媒体宣传纸质、视频等资料)报市局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结合。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与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注重实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依法淘汰的观念,实现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强化法制意识和法制思维,充分发挥产品质量法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发现的落后产能和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信用约束。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切实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和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工艺装备,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

  对未按要求完成产能和工艺装备淘汰的企业,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畅通举报渠道。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努力营造公众积极参与的落后产能、产能违规置换、产品质量安全线索举报舆论氛围,及时受理并甄别相关举报信息,及时核查处理并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云赟    电话:7785269    邮箱:cdscjg-jdk@qq.com


  附件:1.常德市落后产能企业情况表

     2.核查发现问题企业清单和处置意见表

附件1

常德市落后产能企业情况表

所在县(市)区                         填报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落后产能情况

落后生产工艺或产品

落后生产装备型号和数量

退出时间












































附件2

核查发现问题企业清单和处置意见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落后产能装备和具体产能

目前状况

拟采取措施

拟采取措施处置到位时间

装备

产能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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