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市质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质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质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质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参与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
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监督全市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产品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5、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管理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7、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参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8、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工作。
10、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培训和信息管理工作。
11、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质监局下属5个全额拨款单位和1个差额拨款单位,分别为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常德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常德市纤维检验监督管理局、常德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和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差额拨款单位)。局本级内设机构13个,具体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科技科)、法制科、行政许可办公室、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质量监督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
人员编制总计139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70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5人;2018年决算人数226人,其中:在职人数133人,退休人员93人。
第二部分 市质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质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质监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4942.90万元,支出决算数4647.62万元,收支结余295.28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78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991.1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796.97万元)。较上年收入决算数4557.71万元增加385.19万元,增加收入数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8.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国检中心基建拨款,其他收入减少73.53万元,主要原因是非本级拨款减少19.20万元,利息收入减少1.10万元,其他减少53.23万元;较上年支出决算数3769.60万元增加878.02万元,增加支出数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4.2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53.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203.1万元,资本性支出增加673.30万元。
二、关于市质监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4942.9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1.97万元,占99.37%,其他收入30.93万元,占0.63%。
三、关于市质监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决算数464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0.31万元,占87.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92万元,占8.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2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154.87万元,占3.33%。
四、关于市质监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911.9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4453.25万元增加458.7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64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769.60万元增加878.02万元。
五、关于市质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4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769.60万元增加878.0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4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0.31万元,占87.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92万元,占8.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2万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154.87万元,占3.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647.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658.44万元增加1989.18万元。增长74.83%,主要是增加工资福利支出9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9.51万元,增加死亡抚恤费3.33万元,增加项目支出1804.39万元。
六、关于市质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39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1.19万元,占85.6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9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5.87万元;公用经费342.45万元,占14.31%。包括商品服务支出342.45万元。
七、关于市质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49.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34万元,公务接待费2.41万元。
比2017年度决算数50.48万元减少0.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7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6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7.07万元,根据省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和省局文件通知,李红兵同志赴巴西、根廷、秘鲁洽谈省工程机械、烟花爆竹标准化工作合作事宜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34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用;公务接待费2.41万元,接待37批次共计271人次。
八、关于市质监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市质监局机关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市质监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09.98万元,比2017年度150.38万元增加59.60万元,增加39.63%。主要原因是受质监体制改革影响,2017年机关日常公用运行经费开支偏低,2018年体制改革后,经费开支按照标准运行。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市质监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2.96万元(主要是国检中心项目基建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5台,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6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以来,市质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和省质监局工作部署,以党的建设统领全面工作,以开展机关党建“一化四型”为总揽,聚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创建质监文化,成效显著。
全年完成征缴收入245.47万元,较好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我局得分93分。总的来说,市质监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高效履行了质监职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
市质监局2018年决算.xls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