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8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2021年第4期)

2021-06-15 11:42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近期,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本期共抽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58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82批次,不合格7批次。

  一、合格食品情况(582批次详见附件1)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7批次详见附件2)

  经开区德山和爷腊制品厂的盐水肉,检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澧县飞飞腊肉加工店的盐水腊肉,检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澧县小渡口金富泉餐馆的桂皮,检出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澧县小渡口镇中学的桂皮,检出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汉寿县湘韵味食品有限公司的酱香牛腩,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西湖管理区的常德西湖梦里水湘纯净水厂的梦里水湘高品质饮用纯净水,检出亚硝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石门县石门夹山灵泉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单位)提出对检验结果的异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应在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2021年第4期).xlsx

  附件2: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2021年第4期).xls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