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83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2020年第11号〕

2020-10-20 16:49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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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信息公示如下:

  本期共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等138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农业农村部相关公告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349批次,不合格34批次。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34 批次详见附件1)

  武陵区乔小丁百货生鲜店的花生米,检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武陵区雪天苑好又丰生活超市的花生米,检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武陵区乐品食品经营部的猪肉,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的规定。

  湖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常德武陵大道店的活多宝,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的规定。

  武陵区封波悦惠鲜生商行的散牛蛙,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的规定。

  武陵区四仁干货店的花生米,检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潺陵农贸市场罗志清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

  安乡县深柳镇长岭洲社区农贸市场朱小平的红尖椒,检出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辉民水果店的芒果,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安乡城市广场店的精品黄花菜,检出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生产企业为玉林市长贵食品罐头有限公司,经营单位为安乡县麒麟轩大酒店的泡白椒,检出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亲青菜缘食尚餐厅的桂皮,检出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伯爵融合西餐厅的干辣椒,检出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小食候湘安乡店的桂皮,检出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小食候湘安乡店的干黄花菜,检出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生产企业为长宁县彬海食品厂,经营单位为安乡县小食候湘安乡店的罗汉笋尖,检出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凯乐大酒店的野山椒粉,检出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生产企业是湖北世鼎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单位是安乡县长鹰大酒店餐饮部的罗汉笋,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玉树林中西茶餐厅的印度椒,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生产企业为安徽和县太阳岛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单位是安乡县恒盛购物中心的野山椒泡凤爪,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恒盛购物中心的姜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生产企业是武陟县雯丽食品厂,经营单位是安乡县乐尔乐超市新一中店的网红素渔条,检出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乡县乐尔乐超市新一中店的大桔饼,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生产企业是杭州临安良泽舶品食品厂,经营单位是安乡县好想你枣店的阳光金桔干,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常德市鑫汇丰商贸有限公司的猕猴桃,检出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汉寿县都得利超市的菠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汉寿县都得利超市的香大蒜,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汉寿县陈小玲(个体工商户)的洋葱,检出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汉寿县景盛百货店的四月半,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汉寿县西套丛友水产品经营店的皮皮虾,检出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津市市王关金的泥鳅,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的规定。

  德山千鲜汇生鲜行的黄豆芽,检出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

  津市市药山镇乐家香蟹王的牛蛙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规定。

  石门县东方桥市场王冬香的绿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单位)提出对检验结果的异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

  二、合格食品情况(1349批次详见附件2)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2020年第11期)

   附件2: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11期合格名单.xls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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