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期)

2019-06-25 17:16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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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共抽检食品生产环节糕点、大米、肉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等6类食品共4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合格40批次,不合格3批次(见附件1,2),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糕点中的食用添加剂。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石门县康氏糕点厂生产的麻花(油炸类糕点),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二、临澧县原康食品厂生产的原康面包(烘烤类糕点),检出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三、津市市邹姐食品厂生产的邹姐甜酒,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的检验结果异议。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石门县、临澧县、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2019年第4期).xls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名单(2019年第4期).xlsx
  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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