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办﹝2019﹞29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新组建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为正处级单位,加挂常德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具体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及其他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及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法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定食品安全有关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承担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九)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督检查。
(二十)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一)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二十二)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内设科室34个(3个科室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关党委,1个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所属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5个,所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6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科技科与其合署办公)、综合研究室、法制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食品消费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科、药品注册管理和科技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登记注册科与其合署办公)、投诉举报办公室、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科(民营经济发展科与其合署办公)。
机关工会根据组织部同意设立机关工会主席,由正科级实职担任。
所属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分别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市个体私营经济指导中心、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所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分别是: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市纤维检验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市食品检验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及6个所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格以excel形式作为附件上传)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0084.21万元。与2019年收入总计16731.75万元相比,增加3352.46万元,增长20.04%,主要是因为一是因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商务局整体并入市市场监管局本级,相关经费整体并账;二是财政追加国检中心建设支付工程款;三是绩效考核、文明单位标准提高等人员经费增加。
2020年度支出总计17954.31万元。与2019年支出总计13159.71万元相比,增加4794.60万元,增长36.43%,主要是因为一是因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商务局整体并入市市场监管局本级,相关经费整体并账;二是本年国检中心基建支出3083.75万元;三是绩效考核、文明单位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02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49.18万元,占99.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9.70万元,占0.4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95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5.59万元,占57.18%;项目支出7688.72万元,占42.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722.39万元,与上年16169.57万元相比,增加2552.82万元,增长15.79%,主要是因为一是因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商务局整体并入市市场监管局本级,相关经费整体并账;二是财政局追加国检中心建设支付工程款;三是绩效考核、文明单位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21.08万元,与上年12898.59万元相比,增加4722.49万元,增长36.61%,主要是因为一是因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商务局整体并入市市场监管局本级,相关经费整体并账;二是本年国检中心建设支付工程款;三是绩效考核、文明单位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2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4%,与上年12898.5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22.49万元,增长36.61%,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因执法机构改革,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商务局整体并入市市场监管局本级,相关经费整体并账;二是本年国检中心建设支付工程款;三是绩效考核、文明单位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21.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08.96万元,占87.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1.06万元,占8.80%;卫生健康支出46.54万元,占0.26%;住房保障支出614.52万元,占3.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10.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62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3(项)08信访事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拨付信访人员津贴。
2、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1(项)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纪委拨付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1(项)05派驻派出机构。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纪委拨入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1商贸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16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9万元,完成预算74.7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市财政局拨款支付时改变了资金功能科目。
5、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86.98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4.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市财政局拨款支付时改变了资金功能科目。
6、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07国内贸易管理。
年初预算为9.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万元,完成预算131.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市财政局拨款支付时改变了资金功能科目。
7、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3(项)50商贸事务事业运行。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市财政局拨款支付时改变了资金功能科目。
8、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4(项)99其他知识产权事务 。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将拨付地理标志奖励资金在本单位账户列支。
9、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2(项)99 。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1.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市财政局拨款支付时改变了资金功能科目。
10、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01 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3868.57万元,支出决算为3204.41万元,完成预算82.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市财政局拨款支付时改变了资金功能科目。
1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22万元,完成预算5106.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市财政局拨款支付时改变了资金功能科目。
12、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04市场主体管理。
年初预算为228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7.84万元,完成预算55.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食品抽检专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执行中根据市食安委抽检计划将市级食品抽检专项经费拨付有抽检任务的食安委成员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05市场秩序执法。
年初预算为99.36万元,支出决算为459.84万元,完成预算462.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拨付大要案件办案经费。
14、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10质量基础。
年初预算为421万元,支出决算为369.30万元,完成预算87.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部分项目未执行完毕。
15、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12药品事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局拨付药品专项资金用于药品相关专项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13医疗器械事务 。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局拨付医疗器械专项资金用于医疗器械相关专项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14化妆品事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局拨付化妆品专项资金用于化妆品相关专项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16 食品安全监管。
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局拨付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用于食品安全相关专项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50事业运行 。
年初预算为1497.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70万元,完成预算74.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市财政局拨款支付时改变了资金功能科目。
20、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1649.11万元,支出决算为5507.90万元,完成预算333.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级财政部门追加国检中心基建经费、米粉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等;二是省局拨付市场监管专项经费、商事制度改革奖励、标准化试点经费等。
2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99(项)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动用上年结余资金支付政府安置军转干部工资差额部分等。
22、一般公共服务(类)208(款)05(项)01行政单位离退休。
年初预算为699.8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01万元,完成预算186.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仅在单位预算第13个月离退休费,但是实际全部在单位列支。
23、一般公共服务(类)208(款)05(项)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年初预算为253.6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1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市财政局拨款支付时改变了资金功能科目。
24、一般公共服务(类)208(款)05(项)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市财政局拨款支付时改变了资金功能科目。
25、一般公共服务(类)208(款)05(项)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计量所1名在职人员病故,市财政局追加指标。
26、一般公共服务(类)208(款)08(项)01 死亡抚恤。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计量所1名在职人员病故,市财政局追加死亡抚恤金。
27、一般公共服务(类)210(款)04(项)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疫情防控期间经费。
28、一般公共服务(类)210(款)99(项)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动用上年结余资金。
29、一般公共服务(类)221(款)02(项)01 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503.49万元,支出决算为614.52万元,完成预算122.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追加公积金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2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02.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1522.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90.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9%,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0万元,完成预算的84.6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5.99万元相比减少5.9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07万元,支出决算为32.99万元,完成预算的82.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费审批管理,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0.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6.51万元,完成预算的85.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与上年143.21万元相比减少6.70万元,下降4.68%,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二是所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车改取消部分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99万元,占24.1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6.51万元,占80.5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9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71个、来宾2337人次,主要是上级局调研指导工作、下级汇报工作、商务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6.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00万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51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维修、加油、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台(其中:因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并入原市商务执法支队公务车辆2台;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取消车辆6台;另市本级有3台公务车辆本年已移交市机关事务局,待后续处置审批流程办理完毕后进行账务处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0.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69.55减少189.26万元,下降12.88%。主要原因是:部门决算时所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仅市纤维检验监督管理局作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填报了机关运行经费,其余所属独立二级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填报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8.23万元,用于召开各类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会议,人数870人,内容为机关开展主题教育总结大会1.08万元、全市烟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1.10万元、全市汽车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暨约谈会1.31万元、全市药物警戒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1.54万元、主题演讲比赛暨庆七一大会1.73万元、全市电商+直播监管工作交流暨现场观摩会议1.81万元、食安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专题会2.07万元、知识产权工作会1.14万元、质量管理知识会议1.08万元、第6届中国民营企业合作大会2.76万元。
开支培训费72.17万元,用于开展全市系统各类市场监管业务培训,人数2190人,内容为全市执法人员培训11.47万元、全市产品质量监管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培训21.91万元、全市首席质量官培训费8.97万元、全市注册计量师考核培训2.71万元、食品安全综合业务培训10.26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员业务培训9.20万元。以及市本级、市食检所、市药检所两所参与国家、省级外出培训等费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18.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8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7台(其中:因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并入原市商务执法支队公务车辆2台;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取消车辆6台;另市本级有3台公务车辆本年已移交市机关事务局,待后续处置审批流程办理完毕后进行账务处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详见附件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三个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市财政局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 [2012]33号)和《关于明确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常财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力量按照 “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我局(系统)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 机构、人员构成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内设科室34个(3个科室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与其合署办公),1个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1个机关工会。所属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5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6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科技科与其合署办公)、综合研究室、法制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食品消费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科、药品注册管理和科技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登记注册科与其合署办公)、投诉举报办公室、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科(民营经济发展科与其合署办公)。
机关工会根据组织部同意设立机关工会主席,由正科级实职担任。
所属5个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分别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市个体私营经济指导中心、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所属6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分别是: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市纤维检验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所、市食品检验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截至2020年底,市市场监管局系统实有编制数448名,其中行政编制118名,参照公务员管理172名、事业编制158名。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员人数406人,其中行政人员130人,参照公务员人员122人、事业编制154人。离、退休252人(离休2人)。
(二) 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编办下发的市市场监管局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及其他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及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法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承担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督检查。
20.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2.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反映,总收入2008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49.18元,其他收入79.7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055.33万元。总支出1795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5.59万元,项目支出7688.72万元。2020年末结转和结余2129.90万元。
2020年度基本支出10265.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93.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5.63万元,资本性支出90.73万元;项目支出7688.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4.66万元、资本性支出4102.84万元。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系统)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722.39万元。其中本年度拨款收入16949.1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73.21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2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4.14万元,项目支出7396.94万元。202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01.31万元。
2020年度预算、决算、结余对比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预算批复数 | 预算收入 | 决算支出金额 | 结余 | |||
调整后年初预算 | 上年结转 | 本年追加 | 合计 | ||||
基本支出 | 8133.28 | 8133.28 | 142.22 | 1950.05 | 10225.55 | 10224.14 | 1.41 |
项目支出 | 3477.06 | 2636.06 | 1630.99 | 4229.79 | 8496.84 | 7396.94 | 1099.9 |
合计 | 11610.34 | 10769.34 | 1773.21 | 6179.84 | 18722.39 | 17621.08 | 1101.31 |
表上反映情况说明:
因综合执法机构改革,2020年预算批复数系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及所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预算批复数之和。预算批复发展专项三个,分别是市级抽检专项(含本级1个: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2级机构2个:食品抽检专项、药品抽检专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专项、知识产权推进与专利资助专项。调整后年初项目预算数2636.06万元,比预算批复数3477.06万元,减少841.00万元。主要原因:(1)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经费预算1450.00万元,按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计划方案报财政审核拨付至市直相关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系统)2020年度实际收到该专项经费789.00万元。其中市市场监管局本级274.00万元,市食品检验所267.50万元,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47.50万元;(2)知识产权推进与专利资助专项预算200.00万元,市财政局拨付20.00万元地理标志奖励资金在市市场监管局账户列支,剩余部分由财政局拨付企业、专利权人。
1.本年追加财政拨款经费说明:基本支出增加195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市商务局整体并入市市场监管局本级,相关经费整体并账、工资及绩效调标等方面;项目支出增加4229.79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央、省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及国检中心共享实验室改造第二、三、四期经费、国检中心综合实验室设备及装修款、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办公楼网络改造项目款等。
2.2020年末结转财政拨款资金1101.31万元,主要系市级追加国检中心建设资金结转等。比上年结转1773.21万元减少671.9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调剂收回指标用于国检中心建设、机关院落改造工程等;二是使用部分上年结转资金用于国检中心建设等。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年 | 2019年 | 预、决算对比(决算-预算) | 预算变动率(较上年) | 决算增减(较上年) |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
公务接待费 | 40.07 | 32.99 | 38.60 | 34.38 | -7.08 | 1.47 | -1.3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60.23 | 136.51 | 115.00 | 143.30 | -23.72 | 45.23 | -6.79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50.00 | 50.00 | 18.00 | 46.27 | 32.00 | 3.73 |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110.23 | 86.51 | 97.00 | 97.03 | -23.72 | 13.23 | -10.5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5.99 | -5.99 | |||||
合 计 | 200.30 | 169.50 | 153.6 | 183.67 | -30.80 | 46.70 | -14.17 |
表上反映情况说明:
2020年因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体并入,2020年预算批复数合并了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数。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隶属于市商务局,故2019年预算、决算数不包含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08万元;2020年决算数较上年决算减少1.39万元。主要原因:从严接待审批,坚持厉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3.7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加强公务车辆管理;2020年决算数较上年决算减少6.7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二是所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车改取消部分车辆。
3.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减少5.99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通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了解2020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二)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
1.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推动“个转企”工作,助推市场主体发展提质;做好企业年报工作,做好诚信体系建设。
2.推进质量强市工作。提高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及企业计量管理及检定人员的综合水平,加强对计量标准器具的监督管理,保证计量标准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市长质量奖组织奖2个,个人奖2个;提高机关和企业标准化、认证工作水平;进行全市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建立风险监测点。
3.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创新。做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加强能力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4.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整治重点环节食品安全,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得到提升;制止和打击传销行为、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打击经济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典型大案要案。
5.守住市场安全底线。加大小餐饮提质改造工程、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暗访督查;公众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常德市本级的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促进化妆品的安全有效性;建立药物警戒相关制度,健全基本药物安全监测网络,加速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四级监测体系。
6.关注群众呼声。负责热线和平台建设,受理并协调处理投诉举报;做好日常消费者投诉受理工作,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通过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网络监管体系,完成2020年度的网络平台、企业的监管任务。
7.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高常德生物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
8.党建引领。配合市委组织部门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做好党建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单位实际,开展绩效自评,收集2020年度业务工作报告、查阅2020年度财务凭证和会计报表资料等,并对照《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了自评打分,形成了自评报告。
五、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评分,市市场监管局(系统)2020年度绩效评价得分99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优”。扣分情况为:
政府采购执行率102.5%,扣1分,主要原因:国检中心综合实验室改造、国检中心基建款未在预算中安排政府采购,系财政部门根据工作完成进度,追加采购预算。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面对国内国际复杂严峻的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勠力同心,保持定力,奋勇拼搏,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在抗击疫情的大战大考中经受住了考验,展现了市场监管人不怕困难、敢打硬仗的风采,也做出了不少的成绩。
市市场监管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获省政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成效明显”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被总局、人社部评为先进,“我身边的食品安全守护者”主题短视频大赛,被中国市场监管报评为“2020年度市场监管新闻传播优秀创意案例”。食品安全、质量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广告工作、消费维权在全省考核中排名第一。
1.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春节期间,全局145名同志取消休假,坚守抗疫一线,关停野生动物经营店铺286户,整改、下架野生动物交易电商21个,查获问题口罩140多万只。主动适应由“人防”到“物防”的形势转变,落实冷链物流冷冻产品全链条监管。实施“非公党建+”工程,疫情期间全市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共计捐款捐物3290余万元。出台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疫情期间158家企业通过应急通道快速进入市场,目前全市口罩、防护服日产量分别达到1000万只和3.6万套。指导快递、物业、电梯、家政等协会制订8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团体标准体系,得到国家标准委和省局充分肯定。
2.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大力推行“四减四放宽”,出台《常德市开办企业“一窗通”工作实施方案》《常德市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实现首批100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全市主体总量达35.3万户,比去年增长16.9%。常德因“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措施社会反映好”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激励通报表彰。强化信用监管,“智慧市场监管”平台试运行,建立数据资源目录207个,数据总量908.06万条。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市本级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68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6户,共修复企业信用67户次。年报工作连续4年全省领先,今年企业年报率96.01%。
3.知识产权逆势赶超。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3.59件,同比增长30.92%,增长率一类地区第一;全市地理标志商标总数达11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个,总量居全省前列;新增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1所、省级试点学校2所,数量居全省第三;新增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2个;新增完成知识产权贯标企业5家、2019年度湖南省专利奖三等奖2家。探索无需担保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全市质押融资总额达1.31亿元,同比增长9.1%。
4.质量工作稳步提升。将高质量发展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完善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出台《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8条、《轻微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51条。全年全市共立项地方标准制度修订33项,新增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工业标准化试点2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4个。常德市成功成为全国首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的三个地州市之一。授予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首届市长质量奖,授予侯宏泉、曾铁军首届市长质量奖个人奖。
5.监管执法更加有力。开展“联合三打”,疫情期间重点打击价格违法、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和防护用品假冒伪劣等,发布违法案例18个。开展“护苗”、“护老”、烟草、扫黑除恶、“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和其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6件,罚没款324万余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线索10余件。督促落实惠民政策,全市13万户非高耗能企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电费降价5%,清退全市非居民用户用气价差约26.5万元。全市全年共立案3029件,案值金额1.132亿元,发布执法典型案例7批次42起,全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产商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安全堤坝不断筑牢。始终把安全作为最大的效益,牢牢守住市场领域四个安全底线。食品安全。强化组织领导,在全省率先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四纳入”“四写进”,建立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深入推进示范城市创建,持续推动“三小”综合治理。紧盯群众关心的学校食品、保健食品、大米、网络订餐等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并结合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共发现安全风险隐患14170个,整改率达98.3%。药品安全。开展药品抽验工作,完成药品抽样203批次。开展中药饮片、“执业药师挂证”、打击网络销售假劣药品、二类精神药品、“两品一械”、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风险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产商品安全。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证后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发证生产条件的,立即要求全面整改。强化监督抽查,重点对成品油、烟花爆竹、食品相关产品、学生儿童用品、安全帽、电取暖器等实施专项整治和风险监测。特种设备安全。完善动态系统,重点清理长期超期未检、企业停产停业等造成的沉淀数据。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行“一设备一编码”,做到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全覆盖、定检率100%。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沅澧行”活动,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
7.维权体系不断完善。围绕“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积极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凝聚你我力量·让消费更温暖”等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委员单位之间的部门联动,推进消费维权律师团、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维权合力。积极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预付式消费专项整治行动,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9期,开展宣传活动121场次,部门间执法联动33次,检查企业2043家,落实问题整改48起。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结消费者投诉举报31280件,办结率96.3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6.17万元。常德市消委在全省市州消委组织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继2018、2019年蝉联第一后再次荣获红旗单位荣誉称号,实现“三连冠”。
8.三大产业逆势扬帆。积极投身“开放强市、产业立市”主战场,牵头抓生物医药、常德米粉、广告产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来势向好。实施强“链”战略,从优化产业布局入手,通过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完整的生物医药产业链,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市政府与省药监局全面合作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20家生物医药企业签约,常德医疗器械Ⅱ、Ⅲ类产品数量增长全国第三,增幅全国第一。米粉产业有序推进。起草了《常德市米粉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12月6日“常德米粉”正式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出台了《常德米粉团体标准》,结束了常德米粉生产无统一标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历史。启动了常德米粉产业数字化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构建米粉原辅材料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助力常德米粉产业步入集团化发展模式。广告产业稳步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广告”,积极探索传统媒体转型升级。积极引导培育广告市场主体,武陵区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入园文化广告及相关企业共计145家,广告产业及关联产业年产值5.61亿元,实现税收近2000万元,获得各类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专利产权近20项,6家广告企业获评国家二级、省一级广告企业。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财政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部分业务科室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精准,预算执行进度不够理想的问题。
八、建议
在今后的财政资金管理中,我们将严格执行绩效管理要求,充分认识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评价的重要性,逐步树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的管理理念,落实 “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的准确性和适用性,提高业务科室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运行监控,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加强绩效目标和资金日常使用的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偏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在刀刃上。
三是加强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与预算资金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业务科室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业务科室的项目要督促改进,对绩效较差的业务科室的项目资金要压减,加强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抽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抽检专项资金主要分为三大项:
1.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
该专项自2012年起市级财政预算设立,2019年起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为了加强该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财发〔2019〕2号)。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委〔2018〕1号)文件,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和《湖南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分细则》(湘食安委〔2018〕3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1450.00万元,经费用于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国家和省专项整治抽检及重大活动等机动监督抽检所需的购样费、检测费和管理费等,抽检区域包括武陵、鼎城、常德经开区、西湖、西洞庭、柳叶湖、桃花源等7个区(含管理区、度假区),汉寿、桃源等7个县。
2.常德市食品抽检专项
该专项具体实施单位为:常德市食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市食检所”),该所系依法批准成立的地市级食品专业技术检验检测法定机构,为一类公益事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辖区内有关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法定检验及委托检验检测任务;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及相关产品和技术研发工作;承担辖区内食品标准的试验、验证等技术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食药监系统食品检验机构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食品抽检是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分为计划抽验和日常监督抽验两种形式。其中计划抽验又分为省和市(区、市)两级,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了解、掌握辖区内食品质量总体水平与状态而进行的抽查检验工作;日常监督抽验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中,为保证食品消费安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食品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抽验。
3.常德市药品抽检专项
该专项具体实施单位为:常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市食药检所”),该所系依法批准成立的地市级食品药品专业技术检验检测法定机构,2008年为副处级一类公益事业管理单位。为全省最早建立的地市级药检机构,2002年被确定为国家和湖南省重点建设的地市级药检所和全省四个中心药检所之一,依法承担辖区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药环境等质量技术监督监测。
药品抽检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分为计划抽验和日常监督抽验两种形式。其中计划抽验又分为省和市(区、市)两级,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了解、掌握辖区内药品质量总体水平与状态而进行的抽查检验工作;日常监督抽验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为保证药品消费安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药品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抽验。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
1.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
在全省率先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四纳入”“四写进”(即纳入“十四五”规划、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纳入绩效考核、纳入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写进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报告)。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以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为动力,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常德市食品抽检专项
及时了解、分析、评估我市食品安全形势及存在的风险,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食品安全。
3.常德市药品抽检专项
通过实施药品抽检项目,提升药品的检测能力,提高药品合格率,促进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保障常德市范围内的相关药品确保不出现大的与药品相关的安全事故。
(二)2020年绩效目标
1.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
市本级食品抽检监测数量不低于每千人2批次的标准,2020年市本级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4800批次(含定性检测2400批次),其中市市场监管局(含二级机构)计划完成抽检8050批次,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计划完成抽检500批次,市农业农村局计划完成抽检2520批次,市卫生健康委计划完成抽检600批次,常德海关计划完成抽检430批次,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计划完成抽检2700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100%,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到80%以上,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常德市食品抽检专项
做好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学校周边及农贸市场等场所日常安排的食品、保健品安全抽检,确保抽检中收样快捷、抽样规范、检测准确、上报及时,高效完成检验任务批次,加强抽检业务水平,强化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教育。其中:食品抽检中废液、废气、废渣处理数量达500kg,检品抽样质量规范率100%,食品安全知晓80%,社会公众对抽检满意度80%。
3.常德市药品抽检专项
完成药品抽验批次达120批次;药品检验准确率达100%;群众对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质量满意度达80%以上;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本年处理废液、废气、废渣达850升;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20年度抽检专项资金总收入1960.59万元,具体如下:
1.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
2020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50.00万元,按季度全部拨付到相关单位,其中一季度拨付325.00万元,二季度拨付325.00万元,三季度325.00万元,四季度475万元(含机动经费15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市场监管局本级上年度结转资金123.33万元,该项目收入合计:1573.33万元。
2.常德市食品抽检专项
2020年度,市食检所预算安排市食品抽检专项经费259.60万元(其中临聘人员经费177.60万元;临聘人员工作经费12.00万元;宣传培训费6.00万元;环保经费及其他费用44.00万元;设备维修检定费2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无上年结转资金。
3.常德市药品抽检专项
2020年度,药品抽验专项年初预算安排127.66万元(其中药品抽检80.00万元;临聘人员经费42.66万元;环保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度抽检专项资金实际总支出1776.50万元,占抽检专项总收入的90.61%,具体如下:
1.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
2020年各单位实际支出抽检专项经费1411.13万元,实际支出占该专项实际到位资金的89.69%。其中综合管理费(含交通费、抽检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打印邮寄费、核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补差费等)支出175.34万元,占该专项支出的12.43%;检测、检验费(含购样费、专用材料费、维修费、水电费、委托检验费等)支出1235.79万元,占该专项支出的87.57%。(详见表1)
表1 2020年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经费收支情况统计表
金额单位:万元
单 位 | 年初抽检计划安排经费 | 实际到位抽检经费(含上年结转) | 实际支出类型 | 实际支出占到位资金比% | |||
综合管理费 | 检测、检验费 | 小计 | |||||
合 计 | 1450 | 1573.33 | 175.34 | 1235.79 | 1411.13 | 89.69%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小计 | 789 | 873.11 | 118.54 | 667.48 | 786.02 | 90.03% |
市市场监管局(本级) | 274 | 298.97 | 0.66 | 298.31 | 298.97 | 100.00% | |
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247.5 | 276.65 | 50.76 | 167.99 | 218.75 | 79.07% | |
市食品检验所 | 267.5 | 297.49 | 67.12 | 201.18 | 268.3 | 90.19% | |
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50 | 50.71 | 12.15 | 37.01 | 49.16 | 96.94% | |
市农业农村局 | 125 | 141.34 | 15.19 | 113.21 | 128.4 | 90.84% | |
市卫生健康委 |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系统)小计 | 40 | 40.69 | 12.35 | 11.32 | 23.67 | 47.82% |
市疾控中心 | 25.22 | 25.22 | 4.18 | 9.85 | 14.03 | 70.21% | |
市卫生和计生综合执法局 | 14.78 | 15.47 | 8.17 | 1.47 | 9.64 | 15.24% | |
常德海关 | 56 | 56 | 1.82 | 54.18 | 56 | 100.00% | |
市畜牧水产水产事务中心 | 140 | 161 | 15.29 | 102.11 | 117.4 | 72.92% | |
武陵区市场局 | 100 | 100.48 | 100.48 | 100.48 | 100.00% | ||
机动经费 | 150 | 150 | 150 | 150 | 100.00% | ||
2.常德市食品抽检专项
2020年度市食检所实际支出费用为259.60万元,实际支出占该专项收入的100%。其中:综合管理费209.00万元(办公费0.38万元、差旅费0.82万元、培训费1.06万元、福利费(中餐费)20.98万元,临聘人员工资发放等其他185.76万元),占该专项支出的80.51%;检验、检测费50.60万元(专用材料费33.24万元、购样费0.45万元、维修费(含设备检定费)10.91万元、废弃物处置费用6.00万元),占该专项支出的19.49%。
3.常德市药品抽检专项
2020年度市食药检所实际支出费用为105.77万元,实际支出占该专项收入的82.85%。其中:综合管理费44.42万元(办公费4.23万元、差旅费2.04万元、培训费1.73万元、劳务费(临聘人员工资)33.64万元、福利费(中餐费)2.78万元),占该专项支出的42.00%;检验、检测费61.35万元(专用材料费46.16万元、维修费1.77万元、检验废液处置费用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仪器设备校准费等)8.42万元),占该专项支出的58.0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
常财发〔2019〕2号文件第四章第十条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专项经费的管理,控制综合管理费支出比例(不得超出总支出30%),设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经费专账核算。从收集汇总2020年度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使用情况表来看,个别单位综合管理费占总支出经费52.18%。
2.常德市食品抽检专项&常德市药品抽检专项
资金管理规范有序,严格遵守财政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财政支出管理,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不乱用,不挪用。按照年初计划及时发放临聘人员工资,按时结算检验需要采购的专用材料费用等。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抽检计划方面: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年初由市直相关单位拿出年度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市食品安全办,由市食品安全办汇总审核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的,必须向市食品安全办报告,并经市政府分管市长同意后方可变更。常德市食品抽检专项&常德市药品抽检专项为提升我市食品、药品检测能力,更好完成市级抽检验任务,纳入部门预算并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化方案至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主管部门,并经市政府分管市长同意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方面:市财政局为资金管理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项目主管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为项目执行机构,根据市市食安委年度监督抽检工作安排,制定了常德市2020年市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各单位按照批准的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抽样程序、检验检测严格依据国家、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操作规范进行。
(三)任务完成方面:
1.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
2020年,市本级计划完成食品监督抽检任务14800批次,实际完成18228批次,完成率123.16%,合格率为97.34%,不合格484批次。(详见表2)
表2 2020年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 | 计划数 | 完成数 | 完成率 | 合格数 | 不合格数 | 合格率 |
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500 | 756 | 151.20% | 663 | 93 | 87.70% |
市农业农村局 | 2520 | 2845 | 112.90% | 2817 | 28 | 99.02% |
市卫生健康委 | 600 | 626 | 104.33% | 612 | 14 | 97.76% |
市市场监管局(系统) | 8050 | 10796 | 134.11% | 10454 | 342 | 96.83% |
常德海关 | 423 | 456 | 106.05% | 449 | 7 | 98.46% |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2700 | 2749 | 101.81% | 2749 | 100.00% | |
合 计 | 14800 | 18228 | 123.16% | 17744 | 484 | 97.34% |
2.常德市食品抽检专项
2020年度市食检所市级食品抽检计划4271批次,实际完成4491批次,完成率105.15%,22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4.97%。
该所聘用临时工作人数40人,抽检宣传及在岗培训14人次,废渣等三废处理589kg,专用设备维护大修次数15次。
3.常德市药品抽检专项
2020年度市食药检所市级药品抽检计划120批次,实际完成124批次,完成率103.33%,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5.16%。其中:中西成药及中药饮片抽检98批次,5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4.90%;疫情专项抽检16批,1批次不合格, 合格率93.75%;医疗器械10批,合格率100.00%。
该所聘用临时工作人数10人,三废处理850升。
五、项目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分析
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的提高,说明假劣食品、药品的减少,从而产生了直接经济效益。查处假劣食品、药品,保证了人民食品安全及用药安全有效,避免了食源、药源性疾病的发生,减少了医疗开支,产生了间接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性分析
1.可检参数持续稳定,抽检能力显著提升。2020年度市市场监管局所属二级机构食品及食品药品相关可检产品参数达2,026个。其中市食品检验所,可检食品类产品达421个,参数达1511 项。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可检食品类产品参数333项。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测能力共计7类207项检测参数。我局将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与监督抽检相结合,提升监管效率与抽检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监督抽检抓手作用,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将抽检结果、成果运用于日常监管,真正释放监督抽检正能力。
2.加强监管执法,政府部门公信力增强。加强监管执法,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30多家次、流通环节4500余家次、餐饮环节1.1万余家次。二是严惩违法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食品一般程序案件1274件,涉案货值金额245万余元,罚没款金额2676余万元,移送涉刑案件和线索17件,始终保持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生态效益分析
重视环境保护,切实加强食品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处理。市食品检验所、市药品检验所本年分别产生“三废”589KG、850KG,已全部按照环保处置的要求,对“三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无污染化处理,坚决做到不因检测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四)可持续影响分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推行“你点我检”系列互动活动,构建起检测信息公开发布、现场抽检全程参与,检测后处理全程跟踪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模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达到构建安全与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格局,2019-2020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食品抽检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促进食品行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有效促进了全市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社会满意度分析
加强对社会公众进行食品抽检宣传,提高社会公众食品抽检工作知晓度,年度社会公众对食品抽检工作满意度达85%。加强对被抽检单位食品抽检工作宣传,提高被抽检单位对食品抽检工作配合度,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达80%。
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项目立项过程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明确,相关业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项目基本按照方案实施完成,资金按批复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2020年度抽检专项资金绩效根据评分指标,自评分98.90分,资金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详见附件)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项目存在问题
1.常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
(1)计划统筹不够科学。抽检时间安排上存在不合理,未实现全年统筹安排任务。
(2)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点内报送监督抽检报表或报送数据不准确;个别单位存在综合管理费超过总支出的30%等。
2.常德市食品抽检专项&常德市药品抽检专项
(1)经费缺少,致技术更新缓慢。食品、药品检验技术发展迅速,市食检所、市食药检验所因经费紧张,对新技术所需的药品检验设备更新不足,保障不够,导致很多新项目无法及时开展。
(2)专业技术人员缺少,致检验能力不足。人员严重缺编与监督抽样工作任务繁重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市食药检验所检验领域逐步增加了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品类,新增项目检验专业人员偏少,存在检验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人员经费的不足导致难以留住高技术人才,人才流失问题突出。
(二)项目建议
1.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的建议
(一)部门联动,助力全市食品安全提质。
食品安全工作是全市一盘棋,仅仅依靠市市场监管局一个部门是不够的,只有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食安委的统一协调下,全市相关部门协调一致,才能使我们的食品更安全、使创城目标顺利实现。
(二)突出重点,积极主动抽检
从2020年度抽检结果来看,食品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为粮食加工品、饮料、餐饮具、水果制品、调味品等领域。应加大对以上领域的抽检力度,抽检方法上可采用常规抽检和随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上年抽检中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提高抽检频次和扩大抽检面,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加强媒体曝光。
(三)加强执法,强力推进食品安全后处置。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通报相关执法机构,强力推进执法机构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处置力度,对涉及重点人群的食品安全,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处置一起,坚决零容忍。同时,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台账式的管理,及时督促各区县市上报处置结果,做到每一起不合格食品处置都有始有终,不遗漏一项。
(四)加大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加大对抽检工作的宣传力度,社会公众对抽检工作支持度进一步提升。采用各种形式的媒体宣传,尤其是借助新媒体如微信等方式,定期对不同领域的经营者推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本行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公布抽检的具体情况等,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深入人心。
2.对常德市食品抽检专项&常德市药品抽检专项的建议
建立符合市场的人才引进机制。大部分抽样检测工作是由本单位的抽检机构来完成,抽检人员任务繁重,不堪重负,部分单位由于人员不够抽样和检测未能有效分开,部分单位检验检测工作主要靠临聘人员完成,由于临聘人员工资报保障水平有限,很难留得住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建议要建立行之有效、符合市场现状的人才引进机制,能招到人才,更能留住人才。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国家食品安全城创建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常办〔2019〕29号),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共二十三条,其中涉食品方面职责两条: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市市场监管局内设科室34个(3个科室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关党委,1个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所属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5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6个。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6〕30号)、《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委〔2018〕1号)设立常德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并纳入2020年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创建,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得到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严格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
各级各有关单位完成阶段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相关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创建工作通过阶段性验收,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对创建工作支持率达85%。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常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预算为200.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7.24万元,合计:237.24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度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实际执行237.24万元,执行率为100%。其中办公费2.49万元,资料印刷费21.5万元,资料邮寄费0.23万元,督导等差旅费6.64万元,会议费0.73万元,业务培训费11.12万元,劳务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32万元。
专项资金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专项资金费用支出审批和报账程序规范,会计账册、核算科目完整。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遵守财政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报财政审核拨付,单位设立辅助账,资金使用合理,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不乱用,不挪用。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20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为抓手,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根本,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打造高效科学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一是坚持条专块统,强化党政同责。各区县市政府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强化专业监管和业务指导。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同联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群众参与,群众知晓、群众监督、群众满意。三是坚持共治共享,强化求真务实。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媒体、企业等各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新闻监督作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市政府、市食安委先后出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常委〔2018〕1号)、《2020年常德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常德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定《2020年常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方案》、《常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0年宣传方案》等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了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2020年度开展创城工作短视频大赛1次,实际完成1次; 创城专题宣传片制作8期,实际完成95期;创城工作动态媒体发布290条,实际完成642条。
2、质量指标。创城工作短视频大赛,创城专题宣传片制作,创城工作动态媒体发布均超过100%。
3、时效指标。创城工作短视频大赛、创城专题宣传片制作、满意度调查等完工时间均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4、成本指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经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成本合计237.2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成本控制良好。
(二)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宣传为主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近5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12万余份;利用“村村通”广播进行“毒蘑菇”防控宣传,全市未发生一起中毒死亡事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印制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问卷、校园食品安全知识手册,有效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度。
2、可持续影响指标
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三小”整治行动,整治规范无证小作坊228家,完成小餐饮明厨亮灶3525家。通过综合治理、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净化“三小”生产经营环境。坚持共建共享与机制建设同抓同促。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指导武陵区、鼎城区申报省级验收,发动汉寿等申报第三批省级示范城市创建,浓厚创建工作氛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培训,采取业务教学、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提升监管人员能力水平。
通过加强食品专项整治、继续优化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确保了食品监管工作正常有序、有效运转,促进了创建工作各阶段性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湖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常德市荣获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A级(先进)单位。
(三)满意度指标
坚持抽检信息全公示,在局官网上开辟了专栏每周对抽检合格、不合格及核查处置信息进行公示,扩大抽检结果影响力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全年在有关媒体和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抽检信息17期,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0余起,开展1次创城工作短视频大赛,发布各类动态信息642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195条,舆情处置29起,制作新闻短视频95条。项目实施,提升了食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对食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2020年群众及服务对象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要求)效果满意度达85%以上。
六、项目自评结果
本项目立项过程规范,绩效目标合理、明确,相关业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项目基本按照方案实施完成,资金按批复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
根据评分指标,自评得分100分,资金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详见附件)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自2018年启动创建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党委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共建、创新管理机制、注重创建实效的原则,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健全组织管理、检验检测等“五大体系”,实施监管能力提升、源头治理、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十大工程”为抓手,使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社会共治体系基本形成,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食品安全状况有序可控,食品安全满意度逐年提升(2019年、2020年公众满意度测评排名全省第二),2019年“三小”整治工作经验得到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简报推介,2019年和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排名全省第一,食品安全工作和创建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一致认可与推介。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2020年9月,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实施。2020年我局坚持高位推进,主动向省食安办汇报对接工作,及时跟进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名城市有关工作,支持武陵区、鼎城区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组织桃源县、汉寿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津市市启动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并成功获批。下一步,将对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2021版),积极抓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
2020年常德市知识产权推进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依法成立的正处级行政机关,由原工商、质监、药监、知识产权、物价、商务等六部门整合而成,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其中知识产权局依法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统筹协调,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发明创造,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助推常德高质量发展,特设立本专项项目。本项目每年列入财政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资助。2020年该项目财政预算200万元,加上2019年结转20万元,实际可用资金220万元,已使用329.2万元,结余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总目标
支持发明专利申请,鼓励发明创新,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常德高质量发展。
(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
支持发明专利申请,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12%以上;严格按照《常德市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足额发放专利资助资金,不截留、不挪用,奖励资助精准率达100%;企业、专利权人满意程度达到95%。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0年,该项目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加上2019年结转20万元,实际可用资金220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8月,我们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了《常德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新的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项目共计支出329.2万元,其中发明专利资助198.2万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资助80万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资助24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27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常德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发放资助资金,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资格审查把关,严格审核发明专利权人提交的资助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为了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简化程序,我们通过财政直接拨付专利资助资金,减少了中间环节,受到广大专利权人的欢迎。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开展过程: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会延迟2个月发布,为确保专利权人及时收到专利资助资金,同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们分1-10月、11-12月两个阶段进行资助。在启动资助工作时,按照《常德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各区县(市)知识产权部门通知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对象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我局,我局经再次严格审核后,将符合资助条件的资料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政局直接拨付给相关权利人。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助严格按照《常德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标准执行,资金管理规范有序,严格遵守财政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财政支出管理,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做到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无乱用、挪用情况发生。
五、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经济性
2020年度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162.49%,反映专项资助降低了专利权人的申请成本,为实现支持专利申请、鼓励发明创造的总体目标及支持发明专利申请、提升专利申请量的年度目标发挥了作用。
(二)项目效率性。
项目实施一年,按照年初设定的时间安排,已全部完成了预先设定的目标。
(三)项目效益性。
在实施专项资助的同时,我们深入园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发明专利精准挖掘行动,指导企业申报发明专利,开展精准培训,提升企业尤其是老总的知识产权意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培育,一大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应运而生。在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激励下,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可持续影响。
知识产权推进与专利资助是我市长期支持的项目,通过项目实施,能实现全市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升,运用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动力不断增强。
六、项目自评结果
2020年度知识产权推进与专利资助专项项目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自我评定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我们计划重新修订《常德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和保护,更加注重成果转化,从而更有力地促进我市专利提质增量,推动专利技术切实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助推常德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经验做法。
1. 高位推动,科学谋划
(1)领导重视高位推动。邹文辉市长到任不久即专门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知识产权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2)密集会议持续推动。9月底市政府召开第二次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市本级先后召开5次座谈会调度会,规格密度前所未有。(3)投入增加资金推动。修订出台《常德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额度由2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以上。(4)出台措施主动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精神,正抓紧起草出台《常德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十条措施》,预计到时专项预算经费将超1000万元。(5)科学考核制度推动。将基本公共服务下沉、规上企业发明专利“破零率”等列入考核范畴,定期调度狠抓落实,既夯实了基础又推动了工作。
2. 创新推进,服务下沉
(1)因企施策精准推进。完善“471工作法”创新提出“一企一策一方案”工作思路,市本级和各区县分别重点掌握200家和1000家企业,发挥企业知识产权联络员作用,一对一帮助企业精准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实时跟踪。(2)规上破零重点推进。深入园区重点开展规上企业发明专利“破零”行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保护能力,促进了全市知识产权创造量升质优。(3)下沉服务基层推进。克服疫情影响,注重发挥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公共服务主力军作用,下园区培训入企业交流,面对面手把手搞好保姆式服务,市县两级共走访企业近2000家,尽最大努力让公共服务覆盖全市企业。(4)部门合力协同推进。主动对接联系科技、工信、金融、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特别是市推进新型工业化考核中将发明专利指标纳入奖励范畴,每年对发明专利综合排名前十的企业给予总额200万元奖励,引起强烈反响。
3.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
(1)八个第一成绩亮眼。截止12月份常德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8个“第一”的亮眼成绩:①发明专利申请6271件,同比增长162.49%,增长率一类地区第一;②发明专利授权551件,同比增长101.83%,增长率一类地区第一;③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109件,同比增长31.4%,增长率一类地区第一;④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65件,同比增长32.65%,增长率一类地区第一;⑤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分中心新增2家,总数达4家,新增数量和总数均居全省第一;⑥新增2个省知识产权强县,复核通过1个省知识产权强县,强县建设全省第一;⑦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形式审查新通过2个(全省唯二、全国仅七),地理标志商标新增3件,地理标志工作成效全省第一;⑧省委省政府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中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排名居一类地区第一。(2)其它方面成效明显。PCT专利申请量已达24件,同比增长50%;商标申请量7102件,有效注册商标25812件,马德里商标申请5件。无担保介入质押融资成功首贷,完成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2.3亿元,同比增长65.5%。全年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174起,共处罚没收入达108.3万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接受国务院营商环境评价考评,成绩超过预期。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汇总)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xlsx
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汇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表.xlsx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及基础数据表-系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