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联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直播带货”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网络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深入开展对电子商务违法、虚假违法广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价格违法等网络直播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营造健康发展的“直播带货”市场秩序。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2020年,市局制定下发了《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常市监函〔2020〕95号),各区县(市)召开了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各股室、所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建立相应的预防和处置网络直播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机制,将预防和处置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各区县市行动迅速, 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监管原则,发挥各自职责,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和行业自律,一手抓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促进全市 “直播带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一是及时组织学习。网络直播行业作为新兴行业,基层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以基层股、所为单位组织学习《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参阅研判兄弟单位相关执法监管案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二是举办“电商+直播”监管工作交流暨现场观摩会,向参会的淘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峻茜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等电子商务公司和网络主播人员宣传了《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营造整治行动舆论氛围。
(三)集中整治规范直播带货行为。
1.立足职能职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12315投诉热线,鼓励群众积极投诉举报,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氛围。
2.采取网络监测、地毯式巡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全面梳理全市网络平台,平台内经营者情况。通过各级广告监测平台共监测直播相关广告30余条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6个(次)。
3.组织现场检查指导。为进一步压实网络直播平台及内容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络直播乱象的专项整治,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发展,对湖南欣渝文化、乐猫文化、探美文化等网络直播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要求当场整改,一时落实不了的规定限时落实整改。并在现场开展相关政策法律宣讲,帮助企业树立规范的网络市场经营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经营环境。全市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22台次,执法人员275人次,各类经营主体338户次,检查相关行业主体45批次。
4.严格执法办案。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严格依法惩治。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对长沙市千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石门分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查处,罚没入库20000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石门县君叶电商服务中心为他人删除差评的行为立案查处,罚款20000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收到该提案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承办科室和会办单位进行了调度,出台了相关文件。为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与徐联玉委员进行沟通联系,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研究有关问题,提出具体切实可行的方案,专门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将联合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开展网络直播市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电子商务违法、价格违法、虚假广告,消费侵权得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直播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二)着力抓好专项监测。通过国家总局、省局监测平台以及市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等方式,加大抽查监测力度。对网络直播及电商平台实行重点监测,准确把握违法的苗头和重点区域,切实履行好监管监测职责,不断完善审查、监测、执法、协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网络直播带货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三)着力抓好诚信建设。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管理,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惩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着力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督促相关部门和县局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认真做好消费者与企业的维权调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直播网红的口头承诺和虚假宣传。
(五)着力抓好制度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会同部门加强网络直播的管理,完善相关条款,对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违法、电子商务违法进行制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市场,推进常德新型产业高质量发展。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签 发 人:董明辉 联 系 人:肖建华
联系单位: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36-720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