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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回复

2020-06-09 17:00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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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各种涉企检查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是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的行政主体按照法定的监督检查职权,对一定范围内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执行有关行政决定、命令等情况,进行能够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市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我局有市场秩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方面的执法检查权,检查方式主要分为: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专项检查。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频繁检查、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执法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保证对食品药品、成品油、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到位,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涉企检查备案制度,解决随意检查的问题。单位年初必须编制全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批准后报备,全年严格按照报备的涉企检查计划进行检查,该合并检查的坚决合并。对省、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投诉举报多的相同行业或相同类型,风险程度高、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信息抽查中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等对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对被举报企业依法进行检查,其他情况一律不开展检查。

  2.推行“一网联动”,解决多头检查的问题。推出了涉企“双随机”综合执法平台,执法检查人员从平台各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摇号产生,所有涉企检查行为都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常德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并完善执法人员库,录入执法人员947人、专业技术人员124人。围绕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等开展了跨区域“双随机”抽查;围绕老百姓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医疗服务价格、网吧、民办教育、农药经营、客运、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了跨部门的“双随机”抽查。2019年共开展检查270余次,其中联合检查194次。

  3.严格执行“四项制度”,解决执法过乱的问题。为强化行政执法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出台《市场综合执法办案暂行规定》,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案审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执法目录清单、重大执法要素清单、重大执法审核流程图,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以及送审的时限、流程等内容。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决定送达与执行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实行音像记实。吸纳原有文书优点,精简整合,编制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出台行政执法文书的统一编号规定,完善行政执法办案文书的规范使用。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定期曝光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市场监管部门向社会曝光10批次共81个典型案例,市政府督查室对28家单位的571起行政执法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情况进行了督导。设立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案件的前期酝酿,适时提请案审会研究,凡涉及自由裁量权、大金额的案件必须提请案审会研究。

  4.坚持“柔性执法”,解决处罚过乱的问题。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我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轻微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以事实为根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行政指导等措施,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并将不予处罚的事项具体化和标准化,用清晰列明的免罚事项给执法人员以明确指引,以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进一步为各类经营者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规范执法随意性大的问题,让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对当下减轻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业尤其具有现实意义。另外,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监督力度,明确监督检查内容,积极引导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限期进行整改。

  5.全力服务企业发展,解决负担过重的问题。我局紧紧围绕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市场化导向,推动全面监管向简约监管转变,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行政许可“一次办”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对依法公开的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进行梳理和完善,下放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流程。号召干部职工走出机关、走向市场、走进企业,出台《惠企政策汇编》《减负政策汇编》《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为企业送上政策红利。以生产许可证改革为突破口,不再实施对企业产品的抽样、封存和检验,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企业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仅需提供“一单一书一报告”,除涉及产业政策外不再提供其他申报材料;全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到1.45亿元,同比增长98.3%;全市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整治中,责令61家单位共清退多收的电费317.61万元,占全省清退电费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存在的问题

  1.机构改革还不彻底,日常监管事权划分不清。由于市场监管机构整合时间不长,事权划分还不是很清晰,开展涉企检查的部门和科室较多,造成企业针对同一个单位的不同部门检查频次较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负担。

  2.部门间的联合检查、协同监管还不完善,造成对企业检查频次过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负担。由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还未全面推行,任性执法、选择执法仍然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各科室之间单打独斗的现象依然存在;尽可能多的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做的还不到位,离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还有差距。

  3.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理清。基层部门执法重处罚轻服务,包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不能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思想状况、纪律作风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打算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频繁检查、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作为,严格规范监管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减轻企业负担,保护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具体举措如下:

  1.继续深化机构改革,理顺事权划分。按照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通过调整组织关系、合并、撤销、更名、新组建等方式对市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进行优化,建立运转协调、高效便捷的公益事业单位体系。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编印《市场监管业务读本》,进一步厘清科室职能职责,完善事权划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确保机关运转高效、执行有序。构建局机关内部监管、执法、技术机构的衔接机制,完善市局与省局的沟通机制,厘清区县(市)、管理区的职责边界,以此形成“横向互通、纵向互补”的运行格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和压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出台监管事权划分意见,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

  2.推进高效协同监管,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在做实“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基础上,全面落实“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2020年底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部门要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严格控制执法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或同一事项的多个检查单位,要尽可能合并或纳入跨部门联合检查范围;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应告之下级机关不再就同一事项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同一行政机关多个内设机构需对同一企业实施检查的,要在本机关统一组织下实行综合检查。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理念。作为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干部,要做到依法办事、规矩干事、廉洁行事;要不断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创新督查督办方式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业务标准、办结时限,严禁敷衍塞责、阳奉阴违,严禁不按程序、自行其是,严禁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严禁索拿卡要、以权谋私,严禁失职渎职、腐败执法。以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提升执法能力,重点解决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改变过去“重处罚、轻服务”的倾向,出台第二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分类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制定行政执法学习长期规划,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在教育培训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发挥行政指导服务作用,推行“服务型”执法检查;要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对违反相关规定乱检查、借检查之名“索拿卡要”以及在检查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人员,实施精准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关注我市实体经济企业发展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签 发 人:周轶                        联 系 人:刘勇

联系单位: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1376269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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