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繁荣居民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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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繁荣居民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繁荣居民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升级,提升消费潜力,繁荣居民消费,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繁荣居民消费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经营者自治、行业自律、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繁荣居民消费”创建工作。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拉动经济增长;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更好地发挥消费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二)创建目标

  2025年底前,全市实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覆盖,消费品和服务质量大提升,消费标准体系和消费后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经营者诚信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普遍提高,消费者满意程度稳步提升,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创建内容及责任分解

  (一)推进食品药品放心消费创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进食品安全“护源”“护苗”“护老”专项行动,深化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推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立农村食品安全源头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加强药品和疫苗监督检查,扎实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集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农村地区药品质量专项整治、医疗器械重点整治、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牵头部门:食品安全协调科、药品注册科

  责任部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标准化科、药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综合执法支队、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二)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监督指导在常电商平台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网络平台运营商规范经营管理、网络商品经营者依法守规诚信经营,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推进产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牵头部门: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三)加强产品质量放心消费创建。全面规范产品合格证全国试点工作,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动常德品牌建设。

  牵头部门:质量发展科

  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

  (四)加强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综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农资监管,整治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劣质商品、仿冒名牌、短斤少两等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促进农村消费潜力释放。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支队

  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计量科

  (五)推进信息通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加强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行业监管,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电信收费行为,及时处理消费者有关电信服务投(申)诉。

  牵头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责任部门: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综合执法支队。

  (六)推动公共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加强供水、供气、供电、有线电视、住宅物业等服务业规范引导,完善监管措施,着力解决行业垄断经营“潜规则”“霸王条款”和收费不透明、服务不规范、承诺不兑现,以及拒不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行业消费环境。

  牵头部门: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七)加强教育培训行业放心消费创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责任部门:广告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综合执法支队。

  (八)推进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机制创建。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的通知》为抓手,进一步把12315“五进”和ODR企业建设提质拓宽,切实落实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确保将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

  牵头部门:投诉举报办公室

  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九)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放心消费创建。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作用。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制定开展消费领域失信主体信息公示、市场禁入和服务受限等联合惩戒措施。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功能,对消费领域失信主体即时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牵头部门:信用监督管理科

  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办公室、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区县(市)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将放心消费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加强监管执法。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重大消费侵权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提升监管执法威慑力。

  (三)推进社会共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放心消费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推动形成社会协同共建、携手共创的良好格局。

  (四)及时汇总上报。各区县(市)局要注意收集工作开展的相关图片、媒体报道,于每季度末20号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刘蓉,电话:18007369819,邮箱:1454259417@qq.com。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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