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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5号建议的回复

2023-05-22 15:15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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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燕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疫情药品管控及共享防控药物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召集辖区内主要药品企业进行集中提醒约谈,严厉禁止利用当前的防控形势囤积、哄抬抗疫药品、物资价格。同时提醒药店要正确引导患者 合理有序购买抗疫药品及物资,尽量避免出现盲目抢购囤积药品导致真正感染患者却买不到治疗药品的现象。涉及全市零售药店,对未到会参加的 小部分零售药店由各分局上门提醒告诫”的问题。

  自2022年12月份疫情防控“新十条”发布以来,新冠疫情由“防”转“治”,在我市新冠病毒感染人数激增,退烧清热类药品、N95口罩紧缺情况下,市市场监管局立足本职职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了疫情防控物资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一)集中约谈,压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2022年12月15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轶主持召开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保供协调与集中约谈会,一是要求各企业拓宽采购渠道,抓紧组织货源,确保药品市场供需保持相对平衡和基本稳定,督促企业从源头上与“布洛芬”、“莲花清瘟”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等生产企业协调,加大对我市的保障供应。在终端,严厉禁止各药品经营企业利用当前的防控形势囤积、哄抬抗疫药品、物资价格。二是我局向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发布《关于鼓励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防疫药品的通知》,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在保证拆零药品独立安全包装并复印药品说明书的情况下,可以对能够拆零的“布洛芬”、“莲花清瘟”、“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烧药按需进行拆零销售,缓解人民群众购药难问题。三是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制定销售方案,针对顾客需求适度销售,保证正常的市场供应秩序,避免出现盲目抢购囤积药品导致真正感染患者却买不到治疗药品的现象。四是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门口张贴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报等形式宣传“布洛芬”、“莲花清瘟”等药品同等功效的替代药品,做好购药的引导工作,倡导顾客科学选购药品,合理推荐同类替代品种。

  我市有药品零售企业1828家,其中连锁药店1404家,单体药店424家,药店遍布全市各乡镇,线长面广,约谈会后,各连锁总部及时向各自所属门店传达了会议精神和要求,其它的单体药店由辖区内监管所工作人员就相关工作要求上门进行了现场落实。 

  (二)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保防疫物资稳定。针对市场上防疫药品短时段紧俏情况,我局及时发布了《关于规范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并张贴在各药店门口醒目位置,要求各药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明码标价,自觉维护药品价格秩序,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严禁借疫情期间相互串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鼓励市民发现任何药品质量和价格问题可以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依法处置。

  二、关于“严把抗疫药品类质量关。严查辖区内抗疫药品类的进货渠道,是否从正规生产厂家、合法企业购进,供货企业资质收集是否齐全合法,药品票、账、货是否一致实现可追溯。是否存在销售有过期、变质抗疫药品现象”的问题。

  疫情期间,市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地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履职、听令而行、加班加点,有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并相继印发了《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工作方案》《常德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1月17日,市局召开了全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苠睿同志就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各区县局根据工作要求都成立了整治工作专班,按照整治工作时间和节点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开展了防疫药械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品、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配送等环节,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整改。到目前止,全市系统已检查药械经营企业1600余家次,发现问题466家次,责令整改412份,在监督检查中我们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目前已立案5起,结案2起,罚款7.6万元。实现了查办一案、震慑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药械经营企业监管力度,在全市进行多轮全覆盖检查,全力确保防疫药品质量安全,价格稳定。

  三、关于“规范防疫药品线上经营行为。对全市线上电商销售药品的零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及夸大宣传药品功效、价格是否虚高,是否存在捆绑销售防疫药品及物资等行为”的问题。

  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规范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制发了《常德市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常市监函〔2022〕28号),召开了专题会议,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各区县局相继成立了工作专班,加大了对辖区内药品网络交易零售药店监管力度。一是摸清监管底数,广泛进行自查自纠。要求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并对全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网络销售药品企业动态管理台账。为确保全市网络销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我局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对照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重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整改,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杜绝企业自身在网络销售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突出实效,全面开展整治行动。疫情期间,我局坚持“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及夸大宣传药品功效、价格是否虚高,是否存在捆绑销售防疫药品及物资等行为”。三是实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检查覆盖率百分之百,将本次专项检查和全年检查计划、日常监管相结合,实现对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在网络销售药品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共对辖区内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710家次,下达责令整改文书10家,处理药品网络销售投诉1起。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保障药品网络销售质量安全这个中心,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的特点,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内容、重点品种,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引导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持续合规经营,进一步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环境。

  四、关于“全市对市民倡导理性、适量、按需购买日常急需药品,不可大量、 盲目储备和长期囤积防疫药品”的问题。

  一方面,我局召开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保供协调会,协调常德本土企业如稳健平安、康利来等N95口罩生产企业优先供应常德市场。同时,成立了药品保供工作专班,动态掌握重点药品购进、储备和供应情况,落实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各药品经营企业都在与相应品种生产企业及供应商进行对接,加大退烧类药品、抗原试剂和重点物资的采购工作,益丰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向市民免费提供“布洛芬”、“莲花清瘟”活动。另一方面,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多次召集市直有关部门就防疫物资保供进行部署,并相继发布《通告》,要求各社区(村)和单位要通过网格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入户走访、发放资料、张贴公告等措施,广泛宣传政策和防疫知识,并对居民进行倡议:一是倡导理性、适量、按需购买日常急需药品,不参与非理性抢药或是大量囤积药品,每户仅需储备3—5天的日常用药即可,用完再去药店买,避免长期不用过期浪费和叠加用药风险,把药品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二是倡导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使用药品,别因恐慌盲目乱服,避免超剂量、超次数用药,以免造成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后果。

  五、关于“各社区对小区居民倡导邻里互助,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为邻里提供代买代办等力所能及的帮助。倡导无私奉献,通过业主、小区、 社区或更大范围的微信群、QQ群等各种渠道,救急助困,在满足自身用药需求前提下共享防疫药品。坚决杜绝高价买卖药品以及交易假冒伪劣、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的问题。

  2022年12月份,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措施的进一步优化,我市居民用药需求不断加大,个别防疫药品出现了暂时短缺现象,为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缓解购药难题,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医疗物资调度供给,我市各小区、街道相继成立了健康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主动为邻里特别是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代买物资、药品分享、物资交换、紧急送医、配送快递等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居民通过“单位群”“社区群”“小区群”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邻里互助 药品共享”行动,部分物业、业主委员会设立了“共享药箱”,倡导居民在满足自身及家人的需求外,将多余的防疫药品分享给急需的邻居,杜绝了高价买卖药品以及交易假冒伪劣、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让有限的药品资源发挥最大作用。

  2023年,我们将继续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大药品监管力度,筑牢安全底线,为全市人民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也恳请张燕代表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市场监管工作,我们将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的监管手段,披荆斩棘,奋力奔跑,努力开创市场监管事业新局面!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签 发 人:王苠睿                        联 系 人:李波

联系单位: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180736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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