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饮食度新春 市食安办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2024-02-09 08:01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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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年春节将至,节日期间消费者大量购买年货,聚会聚餐频繁,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期。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宁、和谐的新春佳节,常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温馨提示:

  一、食品质量须留意,认真选择购买

  在购买食品时,请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注意查看经营场所的证照情况及食品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色、香、味、形等)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等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

  二、居家饮食要健康,合理搭配处置

  节日期间注意合理搭配饮食,避免暴饮暴食。应当拒绝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

  三、外出就餐须谨慎,预防食物中毒

  外出就餐时,建议选择卫生状况良好、信誉度高、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拒绝在无证餐饮单位消费,谨慎购买流动摊贩小吃。

  四、农村聚餐要小心,牢记食安承诺

  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活动,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申报备案,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指导。聚餐后发现人员腹泻、呕吐、发烧等问题时,应及时去当地医院(卫生院)治疗,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安全风险时,应及时提醒举办人(承办人),也可以向当地政府报告或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

  五、理性消费要倡导,践行文明用餐

  自觉制止身边的浪费行为,对铺张浪费现象提醒、规劝,做到不浪费、不攀比,合理膳食,争做绿色节约消费的传播者。

  六、法律意识要增强,维护合法权益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在消费过程中应索取并留存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请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节日期间,常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守护市场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食品安全协调科 彭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