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办﹝2019﹞29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新组建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为正处级单位,加挂常德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具体部门职责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及其他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及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法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定食品安全有关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承担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督检查。
20.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2.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常德市市场监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内设科室34个(3个科室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关党委,1个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所属事业单位11个,其中:财务独立核算事业单位5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6个纳入市本级预算。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科技科与其合署办公)、综合研究室、法制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食品消费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科、药品注册管理和科技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登记注册科与其合署办公)、投诉举报办公室、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科(民营经济发展科与其合署办公)、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与其合署办公)、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机关工会根据组织部同意设立机关工会主席,由正科级实职担任。
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食品检验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市质量与标准化事务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及5个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5443.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16.85万元,减少12.05%,主要是因为上年财政部门追加国检中心等基建款。支出总计15521.2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80.54万元,减少12.32%,主要是因为上年财政部门追加国检中心等基建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44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79.74万元,占99.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3.99万元,占0.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52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9.03万元,占70.54%;项目支出4572.17万元,占29.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537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48.61万元,减少12.26%,主要是因为上年财政部门追加国检中心等基建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7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48.61万元,减少12.26%,主要是因为上年财政部门追加国检中心等基建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7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96.45万元,占77.3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9.81万元,占18.66%;住房保障支出613.48万元,占3.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67.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7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3(项)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制服采购款及上年结转院落改造款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1(项)01纪检监察-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4(项)09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局拨付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4(项)99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拨付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2(项)01组织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两新党建专项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0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5759.38万元,支出决算为556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收回在职转退休等原因结余人员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04市场主体管理。
年初预算为642.73万元,支出决算为65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产商品监督检验所上年结转资金用于设备采购等事项。
8、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05市场秩序执法。
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4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办案相关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08信息化建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84万元,因年初预算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综合会议指挥调度系统基建款。
10、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10质量基础。
年初预算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58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拨付纤检等专项资金。
1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12药品事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60万元,因年初预算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局拨付药品专项资金用于药品监管等方面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16食品安全监管。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14万元,因年初预算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局拨付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50事业运行。
年初预算为280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市级食品抽检专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执行中根据市食安委抽检计划将市级食品抽检专项经费拨付有抽检任务的食安委成员单位;二是知识产权专项资金280万元,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执行中市财政局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直接奖补相关企业,不在本单位列支;三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项、市级食品抽检专项机动经费未使用。
14、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8(项)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年初预算为43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2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省局拨付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二是财政部门追加国检中心基建款、制服采购款、入驻国检中心人员绩效奖励等经费。
15、一般公共服务(类)208(款)05(项)0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2.02万元,因年初预算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保留补贴、医疗补助资金等人员经费。
16、一般公共服务(类)208(款)05(项)02事业单位离退休。
年初预算为105.01万元,支出决算为26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保留补贴、医疗补助资金等人员经费。
17、一般公共服务(类)208(款)05(项)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791.86万元,支出决算为72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收回在职转退休等原因结余人员经费。
18、一般公共服务(类)208(款)08(项)01死亡抚恤。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7万元,因年初预算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追加死亡人员抚恤金。
19、一般公共服务(类)208(款)99(项)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374.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收回在职转退休等原因结余人员经费。
20、一般公共服务(类)221(款)02(项)01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626.31万元,支出决算为6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收回在职转退休等原因结余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9.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65.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1383.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9.83万元(含财政追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8万元,完成预算的97.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大力推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完成比例。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近两年无因公出国(境)相关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力推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与上年13.53万元相比增加3.24万元,增长23.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以往年度受疫情影响,上下级汇报联系工作较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财政部门追加市计量所业务用车预算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24.80万元相比增加0.18万元,增长0.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市计量所购置业务用车需求与上年不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8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更新后维修费用减少,更新新能源车致车辆用油耗减少。与上年73.94万元相比增加10.59万元,增长14.3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部门追加市计量所置换1台公务车预算;二是市产商品监督检验所上年将1台专业车辆预算放入其他交通费用,本年正常核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77万元,占13.2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9.51万元,占86.7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近两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2个、来宾1377人次,主要是上级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下级汇报工作、招商引资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9.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98万元,市计量所置换业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53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维修、加油、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1.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33.70万元减少62.33万元,降低5.0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反对铺张浪费,统筹办公区域,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上下功夫,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我部门仅市市场监管局本级是行政单位,市纤检中心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此处运行经费支出为市市场监管局本级及纤检中心支出,其余独立核算二级单位为事业单位,因此机关运行经费为0。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2.85万元,召开各类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人数2700余人次,内容为:召开创城及市场主体培育暨全市市场监管会议,属于三类会议,预算1.50万元,支出1.49万元;创城省级初评启动会,属于三类会议,预算1.1万元,支出1.09万元;专利转化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讲会,属于三类会议,预算4.44万元,支出4.44万元;市场监管半年工作推进会议,属于三类会议,预算2.88万元,支出2.84万元;专利转化宣讲会议,属于三类会议,预算3.45万元,支出3.4万元;质量月品牌会议,属于三类会议,预算3.24万元,支出3.23万元;法治建设合作签约仪式暨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研讨会议,属于三类会议,预算 6.14万元,支出3.83万元;市场质量奖评选工作会,属于三类会议,预算1.03万元,支出1.02万元;开支培训费89.55万元,用于本单位组织市场监管业务培训10期及参加上级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人数计1560余人次,内容为:价监与反不正当竞争培训,预算5.08万元,支出4.30万元;质量品牌业务培训,预算18.90万元,支出14.12万元;综合执法业务培训,预算3.88万元,支出3.35万元;药品安全监管综合能力培训,预算10.63万元,支出8.09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预算14.25万元,支出10.21万元;食品安全综合业务培训,预算12.83万元,支出11.50万元;认证科召开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内审员培训,预算0.75万元,支出0.68万元;消保和投诉举报能力提升培训,预算6.34万元,支出4.01万元;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期,预算20万元,支出15.50万元;2023年本单位开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5.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0.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6.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0.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7.2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6.4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5.6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3.97%。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所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其他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紧扣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绩效预算原则,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在预算编制时同步上报预算绩效目标,结合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等,业务科室在提出资金需求同时提出绩效目标,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批复各相关单位并一同公开,以绩效目标为导向,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
2.控制时间节点,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
根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批复,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时间为序,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局领导多次调度预算执行情况,对培训费、产商品抽检等按时间进度均衡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对照批复绩效目标任务,加强支出进度,及时办理支出报账,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
3.加强沟通协调,提高预算绩效有效性
进一步加强业财整合,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强化绩效意识,各科室与财务科协同联动,积极推进预算执行工作,加强沟通,对预算执行中出现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及时报市财政局调整。加强与市财政局对接汇报,做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及时申请审核拨付资金,提高预算绩效有效性。
4.加强效果应用,提高预算绩效指导性
根据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中央食品、中央药品、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对申请资金事项核实上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产生效益,做到相关支出有保有压。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全市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各项决策部署,秉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从市场监管部门做起”理念,主动置身全市打好“发展六仗”、创新突破产业突围三年攻坚行动当中,团结一致、砥砺攻坚、开拓奋进,取得了优异成绩。常德知识产权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市局荣获总局整治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炒作和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中消协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全省第二,食品安全考核全省第一,药品安全考核全省A级,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全省A类。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
五、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市财政局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上级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3年度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市场监管局内设科室34个(3个科室合署办公),1个直属机关党委,1个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所属事业单位11个,其中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6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5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科技科与其合署办公)、综合研究室、法制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食品消费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科、药品注册管理和科技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登记注册科与其合署办公)、投诉举报办公室、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科(民营经济发展科与其合署办公)、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与其合署办公)、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机关工会根据组织部同意设立机关工会主席,由正科级实职担任。
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质量与标准化事务中心。
所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分别是: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常德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市食品检验所、市药品检验所。
根据常德市委编办批复,我部门编制430人,其中行政编制12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含参公编制)304人。2023年我部门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92人,其中行政编制112人,参公编制人员145人,事业编制人员135人。另有退休人员271人(均系财政供养人员)。
(二)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办﹝2019﹞29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新组建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为正处级单位,加挂常德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具体部门职责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跨区域及其他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及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法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定食品安全有关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核查处置、风险调查、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承担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18.负责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9.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督检查。
20.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制度;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有关信息;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2.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财务管理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497.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4.84万元、非流动资产24,862.94万元。负债总额50.08万元。净资产25,447.7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 | 期末余额 | 负债和净资产 | 期末余额 |
货币资金 | 609.50 | 其他应付款 | 49.93 |
预付账款 | 25.12 | 长期应付款 | 0.15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0.22 | 负债合计 | 50.08 |
流动资产合计 | 634.84 | 累计盈余 | 25,447.70 |
固定资产净值 | 18,784.70 | 净资产合计 | 25,447.70 |
在建工程 | 5,553.22 | ||
无形资产净值 | 525.0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862.94 | ||
资产总计 | 25,497.78 | 负债和净资产合计 | 25,497.78 |
2.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决算预算收入合计16,130.7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其他收入686.97万元(我部门局本级-国检中心基建专户银行存款结转),年初预算收入11,867.27万元,本年预算调整3,57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调整3,512.47万元(含市级预算特定类项目、市级追加及中央、省级转移支出项目等)、其他收入调整63.98万元。
2023年,决算支出15,521.20万元,决算执行率(决算数/全年预算收入)96.22%,其中基本支出10,949.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4,572.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30.71万元、其他支出141.46万元)。
2023年底结转结余-其他收入609.50万元(系我部门局本级-国检中心基建专户银行存款结转)。
(四)部门绩效目标
我部门根据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及相关要求申报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设立部门绩效年度七大总目标:(1)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积极创建“清廉机关”,加强对全系统干部的政治理论、业务素质培训;(2)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向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力争全市净增市场主体4万户以上;(3)牵头抓好三大产业发展。持之以恒抓好生物医药产业的招商引资,科学规划米粉产业发展,继续抓好“一园区两基地建设”;(4)提升质量工作整体水平。启动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加强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建设;(5)打造知识产权示范高地。稳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常德香米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力争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数和质押金额分别较上年增长10%和20%。加强常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监督管理,定期对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换标使用率达到90%以上;(6)全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扎实开展各类示范创建和专项执法,进一步加大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认定工作,做好相应的修复工作。加强对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代收费和价格实施情况监管,持续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试点示范创建工作,争创1-2个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7)筑牢市场监管安全底线。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监管,健全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抓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评价验收,积极落实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经营性自建房管理等工作,守牢安全底线。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4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565.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5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6.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6%;公用经费支出1,383.8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75.18万元、资本性支出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4%。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决算及上年对比表 | |||||||
单位:万元 | |||||||
内容 | 2022年决算 | 2023年 年初预算 | 2023年决算 | 2023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 2023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工资福利 支出 | 8,022.83 | 7,112.87 | 7,658.39 | 545.52 | 7.67% | -364.44 | -4.54%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76.02 | 1,461.75 | 1,375.18 | -86.57 | -5.92% | -0.84 | -0.0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196.62 | 529.15 | 1,906.81 | 1,377.66 | 260.35% | -289.81 | -13.19% |
资本性支出 | 26.34 | 8.65 | 8.65 | -17.69 | -67.16% | ||
合计 | 11,621.81 | 9,103.77 | 10,949.03 | 1,845.26 | 20.27% | -672.78 | -5.79% |
表上反映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分别超年初预算545.52万元、1,377.66万元,原因分析:局本级补发原信息所7名在职干部2021年度绩效及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发放在职人员及退休人2022年医疗补助、绩效奖(预发部分)及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8名老干(局本级7名,市食药检所1名)过世死亡抚恤金、二级机构德山属地绩效发放等追加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较上年决算减少364.44万元、298.81万元,原因分析:2023年度12月工资统发在职人数392人,2022年12月工资统发在职人员404人,2022年补发在职人员及退休人2021年-2022年绩效奖及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工资调标及2021年全年奖金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86.5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84万元。原因分析:我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规范管理,强化统筹整合,着力打造节约型机关。
3.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17.69万元。原因分析:2022年部门AK替换工程以及局机关更换电梯两台,2023年我部门无大规模专用、办公设备采购。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30.71万元(含省、市追加项目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3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51%;商品和服务支出3,314.2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4.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8%;资本性支出953.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51%。
1.市级预算-事业发展类专项
局本级-市食品抽检专项 年初预算840.00万元,预算调整57.76万元(系部分成员单位及我部门二级机构上年结转),全年预算收入合计897.76万元。预算执行数881.79万元(含机动经费168万元及食安委成员单位78.85万元,我部门预算实际执行数634.94万元,其中市局本级149.45万元,市产检所220.91万元,市食检所264.58万元),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全年预算收入,下同)98.22%。按《2023年市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计划》及《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该专项资金审核拨付。
局本级-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年初预算126.00万元,预算调整24.17万元(系上年结转24.17万元),全年预算收入合计150.17万元(含机动经费25万元)。预算执行数140.01万元,实际我部门列支115.01万元,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全年预算收入)93.23%。
局本级-知识产权专项 年初预算280.00万元,预算执行数272.70万元(含机动经费56万元),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全年预算收入)97.39%。该专项系奖补资金,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布名单、政策,并由我局严格审核后,将符合资助条件的专利等资料汇总报市财政局,按程序直接拨付至相关专利人账户及资助企业。
市食药检所-药品检验专项经费 年初预算128.74万元,预算调整25.70万元(系上年结转),全年预算收入合计154.44万元。预算执行数154.4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市食检所-抽检专项经费 年初预算264.40万元,预算执行数264.4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2.市级预算-事业运行类专项
我部门事业运行类专项共15个,包括市场监管专项、工业产品抽查、计量检定检测专项、药品检验业务专项、食品抽检业务专项等。年初预算1,124.35万元,预算执行数1,124.3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3.市级追加及中央及省级转移支出项目
市级主要追加:国检中心改造项目、机关院落改造项目、电脑终端购置经费、制式服装费等;中央及省级转移支出项目主要追加:省级市场监管专项、中央食品专项、中央药品监管补助专项、中央纤维公证检验经费等。决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2,137.57万元,执行率100.00%。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04.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26.28万元,决算执行率120.4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及上年对比表 | |||||||
单位:万元 | |||||||
内容 | 2022年决算 | 2023年 年初预算 | 2023年决算 | 2023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 2023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公务接待费 | 13.53 | 17.85 | 16.77 | -1.08 | -6.05% | 3.24 | 23.95% |
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98.74 | 87 | 109.51 | 22.51 | 25.87% | 10.77 | 10.91%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24.80 | 24.98 | 24.98 | 0.18 | 0.73%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3.94 | 87 | 84.53 | -2.47 | -2.84% | 10.59 | 14.32% |
因公出国出境费 | |||||||
合计 | 112.27 | 104.85 | 126.28 | 21.43 | 19.09% | 14.01 | 12.48% |
表上反映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23年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我局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费审批管理;比上年决算增加3.24万元,上升23.95%。主要原因:2023年未受疫情影响,上下级单位对接工作较上年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22.51万元,上升25.87%;较上年决算增加10.77万元,上升10.91%。其中公车购置费24.98万元,较预算增加24.9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市计量所更换业务用车1辆由市财政部门追加预算,上年同期市计量所更换业务用车1辆,金额24.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53万元,较预算数减少2.47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控公务车辆管理;比上年决算增加10.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市产检所1辆业务用车费用上年度计入“其他交通费”,本年度计入“公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市计量所本年度较上年度新增1辆公车故相应费用增加,三是2023年未受疫情影响,专项检查等频次增加导致公车过路过桥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
2022-2023年因公出国(境)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部门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部门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及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部门无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及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运行成本分析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171.3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支出19.76万元,上升1.72%。主要原因:属疫情结束后,机关运行成本理性回归。我部门积极推动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上下功夫,通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有效控制机关运行成本上涨幅度。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完成情况。食品抽检专项目标完成率达96.32%;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项目目标完成率达94.23%;知识产权专项目标完成率达99.38%;净增市场主体户数5.6万户;地理专用标志的使用率达86.2%;举办各类培训期数10期;专项整治行动次数(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及反垄断专项整治行动次数)1次;专项整治行动次数(全年组织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次数)1次;市场主体年报双随机抽查率5%,抽查完成率100%;示范创建数(商业秘密保护试点)3个;各类活动次数5次(成功举办质量月、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标准日活动、知识产权启动仪式等);新增公开各类标准1008项;出具广告监测报告3期,累计监测各类广告11000条;网络市场监测业务次数6次。
②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发布食品安全工作通报3期;案件办理合法合规率100%;查处案件处置率100%,双随机抽查公示率100%;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审核评价率100%;消费咨询调解受理率100%;投诉举报办结率99.61%,党建工作考核合规率100%。
③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时间7天;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93.71%。
④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各项支出合理合规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方面:重大安全事件零发生;企业开办时间0.5天;企业自主年报意识逐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合格。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90%;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上述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由市财政部门批复市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撰写,另5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完成情况详见各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
(三)管理效率、履职效能和社会效应分析
2023年,全市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各项决策部署,秉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从市场监管部门做起”理念,主动置身全市打好“发展六仗”、创新突破产业突围三年攻坚行动当中,团结一致、砥砺攻坚、开拓奋进,取得了优异成绩。常德知识产权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市局荣获总局整治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炒作和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中消协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全省第二,食品安全考核全省第一,药品安全考核全省A级,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全省A类。
1.“增量和质量”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质量品牌建设出新出彩。积极构建政府质量奖雁阵体系,已培育省长质量奖1个、市长质量奖4个、县长质量奖11个。高规格举办了全市品牌建设大会,汉寿甲鱼、常德香米、武陵酒、金健菜籽油获评首届“湖南名品”。承办了全省小微企业认证提升行动现场会。全国首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项目高分验收。615家加油站参与诚信计量示范试点建设。二是知识产权工作亮点纷呈。全面落实局市共建协议,扎实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搭建了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津市狠抓高价值专利挖掘培育,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鼎城通过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复核验收。2023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4212件,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08件。聚焦产业开展专利转化,全年专利转让、许可2113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5.6亿元。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优势企业10家,地理标志使用企业25家。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驻企工作站,建立“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全年共调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314件。汉寿获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首批省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县。三是经营主体培育量质齐升。出台《常德市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年”活动方案》,通过“三送三解三优”、“三联三共”、“清廉企业”建设、涉企违规收费治理等,实现便企利企服务前移。2023年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52.07万户,企业占比24.34%;净增经营主体5.59万户,引导“个转企”2512户。新获批国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7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1个。净增高新技术企业11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35家。新增上市公司2家。四是生物医药产业来势较好。市本级积极外出招商12次,赴省局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3个,湖南(常德)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服务站在经开区设立。全市共招引生物医药项目30个,计划总投资81.5亿元;全年实现产值276.9亿元,税收7.2亿元。
2.“秩序和活力”上实现了更大作为。一是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实施“三化服务样板 一流政务窗口”建设,全市企业开办实现“0.5个工作日、1个环节、2份材料、零成本”。在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中,市场主体开办、变更、注销便捷性指标位居全省第一。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聚焦“法治能力提升年”,开设“法治大讲堂”,通过一月一课,做到学法全覆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案件会商制度、行刑衔接制度等,在全系统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情况和行政处罚案卷“四查四看”,评选“十佳典型案例”“十佳优秀案卷”“十佳办案能手”,实现办理质量和社会评价“双提升”。三是监管执法“刚柔并济”。聚焦社会焦点、民生热点,扎实推进各类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常态化开展长江禁捕、蓝天保卫战、创文巩卫等中心工作,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连续3年全市先进。落实《轻微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认罚择轻”,市本级2023年立案数量同比减少48%。四是市场竞争秩序不断规范。全市共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文件448份、修订废止13份。办结反不正当竞争案件53起,查办网络传销案件8起。监测各类广告11.2万余条,发现违法广告线索534条次。“双打”工作考核排名全省第二。五是信用监管全面推行。推广应用“湖南营商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市共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832次。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全市共修复经营主体6993户。
3.“安全和发展”上赢得了广泛赞誉。一是食品更放心。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通过省级初评,临澧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承办了湖南省Ⅲ级食品安全事故示范性应急演练,食品安全“开学第一课”在新华社、光明网等媒体报道。全市近6000名干部分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35万户,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达到4.8批次/千人。二是药品更安全。承办了“全国安全用药月”湖南启动仪式。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获全省先进,汉寿、澧县、临澧、安乡、石门、西洞庭等地“规范化药房”建设示范带动效应加速显现。上报药物不良反应检测报告11265份。办结药械化一般程序案件883件。三是产品更可靠。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普查建档工作经验全省推介,规范产品质量合格证工作全省领先。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68批次,合格率95%。四是特种设备更稳定。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全面实施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指导督促227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五是消费更安心。培育放心消费主体988家,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年共接到咨询投诉举报21043件,按时办结率99.6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0余万元。市消保委连续6年考核全省第一。
4.“作风和能力”上得到了持续改善。一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全年党的建设主题主线,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26次、专题研讨12次,党员干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坚决。深入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支部堡垒作用更加凸显。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6次,妥善处理网络舆情209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老干、工会、共青团等工作扎实开展,老干支部书记“微党课”获评全市二等奖。二是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党组成员及基层党组织书记上专题党课45次,下基层调研66次,形成调研报告8份,发现并解决问题105个,举行调研成果交流会2次,推动建章立制6个。组织党员干部赴点村送温暖、送政策200余人次。三是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广泛开展“三亮三比三评”创先争优活动,举办全市系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从市场监管部门做起”主题演讲比赛,召开全局干部作风建设大会,7个科室参加全市“十佳十差”科室评选,引领全局党员干部学先进、当先进。全年开展作风专项检查20余次,积极支持“两代表一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参与行风常态化监督。四是能力水平有效提升。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围绕理论、专业、实践、修身“四个篇章”开设课程35期,47名青年干部综合能力得到提升。全年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0期,共1851人次。推进“非现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全市584家企业、688个可视化设备接入市视频云平台。
(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2023年,我部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把“监管为民”理念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1.加大监管、服务力度,提升群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和行刑衔接机制,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通过全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大了消费维权力度,畅通了消费维权渠道,营造了放心消费环境,促进了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大力提振了市场信心。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89.77分。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药械化、打击传销等监管满意度、知识产权权利人满意度、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等满意度均达到了90%。通过编印《建设“三化服务样板,一流政务窗口”实施方案》,从窗口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建设、便利化服务等方面统一标准、形成样本,推动市、县、乡三级市场监管部门一体联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三化服务样板,一流政务窗口”改革案例被省市场监管局第71期内参作为典型推介,并被人民网、湖南日报进行宣传报道。“开办企业”指标连续三年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公众满意度调查中,常德市场主体开办、变更、注销便捷性指标全省第一;作为唯一一家市直单位被市政府推荐申报全省“打好营商环境持久仗”先进单位;市级行政审批办理窗口三年测评全市第一;2023年全市创建清廉大厅评比中被评选为“清廉窗口”。
2.提升检验检测水平,服务新发展格局。我部门依托常德经开区国检中心,加快了食品、药品、产商品、计量等技术检测平台建设,有序推进检验资质扩项、实验室设备更换和添置,进一步提升了质量安全技术和促进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市产检所2023年7月顺利完成国家CNAS复评审,评审组将实验室向CNAS推荐/维持认可;成功入选湖南省工信厅第三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名单;在参加中轻纸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的纸张冷抽提PH的测定能力验证、大连中食国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肥料中铅、镉、铬的测定能力验证中,均取得了满意结果。市药检所2023年10月顺利通过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并取得证书,批准了涵盖化妆品、牙膏、洁净场所等3大类别共337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并考核通过4名授权签字人;完成了实验室搬迁新址后的CMA资质认定换证工作。市食检所在“食品中的二氧化硫”、“食品中的铁”2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均取得优异成绩。市纤维监测中心刘芳同志荣获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种纤维检验用调湿装置”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五)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帐面反映固定资产原值30,275.59万元。其中:房屋和构筑物17,174.50万元,设备12,576.65万元,家具、用具、装备及动植物512.13万元,图书、档案12.31万元。我部门实有车辆共2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4台(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帐面反映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原值1,258.99万元。其中:非专利技术(1项)29.00万元,资源资质(土地)438.17万元,信息数据(软件等)791.82万元。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我局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发现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预算资金分配管理方面
一是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支出,由于财政部门下达的年初控制数与单位实际需求有差距,乡村振兴等资金通过公用经费解决,单位财力紧张。二是个别科室专项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三是知识产权专项绩效目标进行了调整。主要原因:个别科室绩效意识不强,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二)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二级单位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目标设置不规范。如市药检所年初完成药品抽检批次100批次,实际完成430批次; 市纤检中心年初完成企业委检140批次,实际完成348批次; 市食品检验所年初完成设备维修批次1批次,实际完成15批次。二是个别专项绩效完成情况低于目标值。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因国家政府调整当年未验收,食品抽检专项个别项目未覆盖,地理标志使用率未达90%。主要原因:业务和财务部门融合不够,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
(三)履职效能方面
一是基层所执法装备保障不到位,软硬件建设与标准化建设有差距。二是基层所人员老化,普遍存在人员和职能不匹配,业务能力和专业人才不足。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市县局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职责边界模糊,经费保障不足、工作任务重等矛盾,干事创新能力欠缺。
(四)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一是抽检专项资金需审核拨付,每年第一季度资金到位较迟。二是个别培训班等未按进度支出,报账不及时。三是工会经费等需支出需调剂指标使用。主要原因:抽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需进一步修订,预算约束执行意识进一步加强。
(五)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因机构改革,已移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资产手续正在办理中。二是所属二级机构搬迁国检中心后处置资产未及时下账。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异动变化大,相关工作办理不及时。
(六)政府采购方面
一是电子卖场、政府采购合同部分没有及时验收。二是上级资金政府采购预算需追加,由于编制地方预算时,省局等专项资金未下达,无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必须追加政府采购预算。三是相关工作人员轮岗后,新接手人员业务生疏,有待加强培训。主要原因:电子卖场采购管理不到位,上级追加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无法准确预测。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执行零基预算编制,严格落实经费压减主体责任,大力压减非必要、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保障刚性支出,严控委托事项。结合单位实际,找准立项依据,合理测算支出需求,规范预算支出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紧紧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主要环节和关键内容,开展预算绩效宣传, 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财政部门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意识。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二级单位指导,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提升基层能力。积极向省局汇报,争取省局基层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和执法装备配备支持,大力争取基层星级所标准化建设资金,改善基层办公环境。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等监管业务培训及基层所所长培训,提升基层所监管水平。
四是加强资金管理。根据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进一步修订完善抽检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级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使用管理规定,跟踪检查运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批复,按进度均衡支出,及时报账,落实预算调剂规定。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财务人员知识结构,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五是加强资产管理。加强科室与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抓紧办结已移交资产交接手续,对搬迁国检中心办公所属二级机构已处置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进一步加强单位资产管理,严把资产购置、使用、处置“三道关”,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电子卖场、政府采购归口办公室管理,电子卖场、政府采购合同及时验收归档。组织采购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政策采购业务水平。年初编细编实采购预算,对上级资金政府采购项目及时办理采购预算追加,强化采购预算约束力。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平均得分96.61分,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我部门将依据2023年度的绩效自评结果,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的资金安排和项目立项中,达到改进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目的。同时,将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限内在局门户网站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开。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报告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1-1局本级、1-2市产检所、1-3市计量所、1-4市纤检中心、1-5市食药检所、1-6市食检所)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1局本级、2-2市产检所、2-3市计量所、2-4市纤检中心、2-5市食药检所、2-6市食检所)
3.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事业发展类专项:3-1局本级食品抽检专项、3-2局本级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3-3局本级知识产权专项、3-4市食药检所药品检验专项经费、3-5市食检所检验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