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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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各科室、各大队:

  《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已经支队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干部队伍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公务员成长进步,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市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支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切实发挥好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市场监管公务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三、组织领导与责任权限

  支队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钟昌宏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戴卫军、余凯旋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支队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考核目标的设定与分解、考核的组织及考核结果的运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由支队人事科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支队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支队人事科。

  考核办承担平时考核具体工作责任,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反馈考核结果。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支队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不含市管干部)。未纳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实施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公务员平时考核。

  五、考核模式和方法 

  考核主要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平时考核工作由支队人事科牵头负责,各科室、大队具体负责,考核结果报考核办备案。

  六、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分共性指标、个性指标两个部分。共性指标主要包括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作风、参与学习、内部管理等。个性指标由各科室、大队自主制定,主要包括履行基本职责、年度重点业务工作、其他上级文件和领导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形等,个性化指标应主要以《常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岗位职责方案》中的规定为准,由各科室、大队根据考核周期制定。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其中好等次人数不过超过掌握在支队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

  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季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当季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七、考核周期 

  平时考核原则上一季度进行一次。

  八、考核程序

  支队公务员平时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目标。共性指标由支队考核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对应科室牵头考核,实行问题登记制,问题登记结果每季度末及时报支队考核办汇总。具体考核指标及考核科室见附件1《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员平时考核共性指标》。

  个性指标由各科室、大队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临时交办任务自主制定。个人根据本季度的工作要求在《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上填写阶段性目标任务和临时交办任务,经审核同意(工作人员报科室、大队负责人审核同意,科室、大队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作为个性化考核指标纳入考核。

  (二)个人小结。公务员对照平时考核内容指标,如实对本人平时表现情况,特别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分别于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1月1日(节假日顺延)报分管领导审核。

  (三)审核评鉴。考核办汇总共性指标问题登记情况反馈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公务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结合共性指标问题登记情况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建议可在征询所在科室负责人的意见基础上提出,其中好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分管领域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各科室、大队负责收集《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并填写《平时考核季度评价汇总表》一同按时送交支队人事科,支队考核办汇总后报支队党委综合研究确定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四)结果反馈。支队考核办以适当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五)存档备案。支队考核办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的汇总和留存。

  九、申诉处理办法

  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支队考核办反映,考核办进行核实后呈报支队考核领导小组议定。

  十、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支队发文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由分管领导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由分管平时考核的支队领导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由市局机关纪委或驻市局纪检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二)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且按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数量的多少进行排序考虑年度优秀等次人员。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三)平时考核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内部职能和人员配置的重要参考,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教育培训、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严格考核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对于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平时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十二、其他事宜

  (一)转任的公务员,其转任前的平时考核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调任或者由**转业的公务员,考核时间从报到当天起算。

  (三)参加援派或者挂职的公务员,在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

  (四)派出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平时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和专项工作单位提供。其中,学习培训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

  (五)以下情形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员平时考核共性指标.docx

        2.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docx

        3.平时考核季度评价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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