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问题报送工作的通知》 (食检函[2019]88号)和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19〕414号),就做好我省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落实。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已纳入湖南省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指标,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强化措施,全面收集。各市州局要在官方网站主动链接并宣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http://bz.cfsa.net.cn/db/yifk),组织动员行业协会(学会)、生产经营者、检验机构、科研机构、教学机构等,针对我省粮食及其粮食制品开展专项评价,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专项评价目录(见附件1),每个市州局组织填写5份专项评价问卷(见附件2),采取网上调查、培训会、座谈会、实地调查、专家咨询、专题研究等方式开展跟踪评价工作,全面收集汇总标准使用问题及建议,专项评价问卷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在线填写(http://www.wjx.cn/m/31071944.aspx),同时填写纸质问卷,有条件的地方,针对《挤压糕点》、《米粉生产卫生规范》、《湿面生产卫生规范》、《气调包装酱卤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
三、认真反馈,按时报送。各市州局应于2019年11月13日前将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总结、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报告表(专项评价中每项标准跟踪评价结果应当单独报告)(见附件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粮食及粮食制品专项评价问卷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省局食品抽检处(联系人:张林元;联系电话:0731-85693131;邮箱:465941270@qq.com)。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粮食及粮食制品专项评价问卷.docx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处
2019年10月29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